用制度給“地溝油”一個合法的出路

時間:2012-03-26 09:28   來源:法制日報

  針對鄭州市一些小作坊利用餐廚廢棄物非法提煉地溝油的亂象,河南去年出臺了《河南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明確要求飯店餐廚垃圾必須委託取得服務許可證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運送到指定的處理場所,希望借此防止地溝油重回餐桌。可現實的情況是,穿著統一制服、拿著工作證卻屢遭飯店集體抵制,無證的私人收油隊恣意收購反而受到飯店歡迎,原因則是“反正都是給,誰給錢我就給誰”(3月25日《工人日報》)。 

  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河南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規定,“娛樂、餐飲、住宿以及機關、院校等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單獨收集、存放本單位産生的餐廚垃圾,並委託取得服務許可證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運送到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所”。這為取得服務許可證的單位,作為“正規軍”回收“地溝油”提供了合法性依據,並以此來防範“地溝油”流向餐桌。 

  但是,這是以行政強制的方式,強行為“地溝油”找到一條合法的出路。由於行政強制在平衡利益關係方面,肯定比不上市場調節更為有效,所以其受到飯店的集體抵制也就在所難免。對於將“地溝油”出售給私人收油隊的飯店來説,雖然他們也是“地溝油”重回餐桌的潛在受害者,但當幾乎所有人都是潛在受害者並且無從防範時,顯然是將“地溝油”變廢為寶獲取一些現實利益更直接。 

  這説明,“地溝油”從可變賣的廢棄物到被提煉加工,直至重新回到餐桌上,已經形成一條各方都“利益均沾”的利益産業鏈——出售“地溝油”的飯店、收購“地溝油”用於食用油生産的企業都是相關利益主體。如果要徹底阻斷這條利益産業鏈,除了必須加大對收購“地溝油”用於食用油生産企業的監管和打擊力度外,更重要的是借助市場的力量,給“地溝油”一個合法和體面的出路。 

  應該説,在“地溝油”利益産業鏈上,出售“地溝油”的飯店並非罪魁禍首,而且由於“地溝油”可以用來生産生物航空燃油、生物柴油以及日化原料脂肪酸等産品,出售“地溝油”的主體並沒有審查收購者用以生産什麼的義務。從這個意義上講,斬斷“地溝油”的利益産業鏈,一個重要的突破口就是,在賦予取得服務許可證的企業“收購壟斷權”的同時,也要讓其能夠提供和私人收購大體相當的“收購價格”。 

  不過,要做到這一點有不小的難度。據警方在打擊“地溝油”過程中掌握的大量證據顯示,使用“地溝油”煉製食用油的工藝流程,只是簡單的水解、蒸餾、分體三步走的物理分離,並沒有太大的技術含量。然而,在低門檻的同時,不良企業的利潤卻大得驚人。據媒體調查,一些集採購、生産、銷售“地溝油”的企業超利潤堪比大型央企。也就是説,只有將“地溝油”作為生物航空燃油、生物柴油以及日化原料脂肪酸等産品原料的生産企業,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才能將“地溝油”這種原料引向“正途”。 

  可現實是,由於盈利能力的欠缺,生産這些産品尤其是生物柴油的企業,面臨著嚴重的原料短缺困境。這説明,只有給這些企業稅收優惠、甚至是補貼的措施,降低這些企業的生産成本,讓它們在市場上有一定的競爭力,這些企業才可以開出和私人收購相當的“收購價”。這樣一來,由這些具有服務許可證的企業壟斷“地溝油”收購,再輔以對收購“地溝油”用於生産食用油企業的嚴厲打擊,就足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地溝油”流向餐桌的概率。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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