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戶籍排隊”失去公平性

時間:2012-03-26 08:15   來源:新京報

  兩會期間,改革議題紛紜,其中有一項不可忽視,那就是戶籍改革。會場上,戶改進入了溫家寶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多位代表委員就此提出議案或建議,會場下,南海網推出的“我向海南代表委員建言”活動中,戶籍改革居二十大熱點問題之首。

  此問題之所以重要,在於它涉及流動人口的平等公民權利。猶記得去年採訪某地清理地下空間時,一位河北打工者的肺腑陳述:“我在這裡居住了10年,孩子在這裡長大,老家房子都已經倒塌,不讓我住,我去哪?”他表示如果真要趕人,他要陳情“討個説法”。他討要的是居留的權利,這是戶籍改革應當賦予公民的最基本權利。若不解決,恐影響社會穩定。

  中央顯然已經注意到此事項的重要性,在兩會之前由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在諸多方面均有突破,確立了戶改的分類原則,在歷史上第一次明確地將落戶範圍擴大到了地級市;第一次明確了落戶條件之“合法穩定住所”包括租賃;並明確了就業、義務教育、技能培訓等不與戶口掛鉤。

  在地方,近年來戶改亦非毫無進展, 其中有一種越來越帶有普遍性的戶改做法非常值得注意,那就是採用排隊的方法,逐步吸納部分流動人口落戶城市。廣東的積分入戶和浙江、江蘇的居住證制度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其基本做法是對落戶設置一個門檻,對申請落戶者的學歷、技能、就業和居住年限等進行綜合評估,達標者可以落戶,不達標者則免談。

  這種做法正越來越多地被地方政府採納。由於戶籍背後附帶著教育、社保、醫療、住房等多方面的公共福利,我國長期的城鄉二元結構導致城市居民和農民在這些方面存在著較大的差距,這意味著一個農民轉變為市民,公共福利之差額需由地方政府掏腰包,而地方政府的財力以及城市裏公共服務資源又沒有達到可以一步吸納所有流動人口的寬裕階段,採用排隊的方式,逐步放開戶籍的大門,應當説是無奈而切合現實的選擇。

  然而,排隊裏有大學問,如果制度的設計不當,也可以讓排隊這種方式失去其公平性,這就是為什麼黃牛黨遭人唾棄的緣故,因為他們破壞了排隊的公正。

  需要指出的是,各地排隊落戶的做法亦有不公正的陷阱。在設計指標的時候,各地普遍傾向於那些高學歷、高技能、工作穩定或者有資金能夠買房置業者,而對那些工作不穩定或自主創業的小攤小販,則用一套標准將其排除在外。

  如蘇州規定,持有居住證的外來人口落戶需要有合法穩定住所,有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連續居住滿3年以上,按規定納稅和繳納社保超過一定年限等。其中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蘇州市擁有屬於自己的産權房屋或者租住屬公有産權但已取得使用權證的房屋,且房屋的面積不得低於75平米以上;穩定職業和生活來源,是指申請者在蘇州市區內要簽訂長期的勞動用工合同、繳納至少3年以上的社會養老保險、月收入穩定且不得低於蘇州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線500元。對於這樣的門檻,那些工作不穩定或自主創業的小攤小販只能是“望戶興嘆”了。

  這種掐尖式的排隊落戶符合地方執政者的理念,因為每個城市都希望把自己打造成精英的、光鮮的、高端的現代化大都市,而上述人群似乎有礙這個目標的實現。其實他們忘了,沒有低端哪有高端,正是這些所謂的低端人群支撐著城市日常生活的運作。對那些已經在這個城市事實上紮根的不夠“高端”的人群來説,哪怕他們排隊的時間比別人更長,起碼應該給予他們同樣的排隊的機會,而不是用一系列條件將他們冷漠地擋在門外。

  這是社會正義的基本要求,正如羅爾斯在《正義論》裏所説:“各種地位不僅要在一種形式的意義上開放,而且應使所有人都有一平等的機會達到它們”。若非如此,這項貌似公平的排隊落戶的制度就是非正義的,就是事實上的人群歧視。(舒泰峰)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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