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變“斂財”,須重治

時間:2012-02-14 09:16   來源:人民日報

  新聞背景:河北柏鄉縣被曝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按學歷收取“公益贊助”金。目前,53名入圍考生291萬元的交款已退還,人社局有關領導幹部受到處分。 

  不管是打著“公益贊助”的名義,還是給出“崗前培訓費用”的解釋,向入圍考生收取動輒數萬元的高額費用,于法無據,與招聘程式不符,是典型的亂收費行為。“贊助費”實際上成了“入門費”,屬變相斂財。該縣人社局把事業編制用“贊助費”形式明碼標價的同時,實質出賣了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反映出一些職能部門以權謀私的弊病。 

  此案雖已作出初步處理,但問題和教訓不能輕易放過。杜絕類似亂收費現象,必須約束權力,壓縮收費自主空間,建立嚴格問責機制,不搞“罰酒三杯”式的假問責;還要加大資訊公開力度,把收費項目曬出來,接受公眾評判和監督。如此,招考“賣編制”之類的鬧劇才不會重演。(李拯)

編輯:樊玉嬌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