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不能“打手化”

時間:2012-02-08 11:04   來源:人民日報

蔡華偉繪

  許多保安認為,誰發工資就應當聽誰的,其實,這麼看是片面的。保安不能成為非法經營的幫兇,更不能成為僱主的“私人武裝”

  近日,一些地方出現保安毆打遊客事件,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一件普通的糾紛,為何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關鍵在於打人的群體不一般。

  保安是幹什麼的?顧名思義,保安是保平安的。保平安的成了打人的,豈非咄咄怪事。

  我國的保安隊伍發展的比較晚,也就是近十幾年來才漸漸地盛行起來。保安隊伍怎麼管?一直是個模糊概念。在許多百姓眼裏,保安是小區物業或者企業等雇傭的人員,應當聽僱主指揮。許多保安也認為,誰發工資就應當聽誰的。其實,這麼看是片面的。保安領的報酬源自社會。比如小區的保安,領取的報酬來自小區的業主。業主每月繳的物業費就包含安保費用。物業公司僅僅代表業主把費用發給他們。比如賓館、商場的保安,他們的報酬來自顧客。聽從僱主指揮是對的,但不能跨越底線,“家丁”化、打手化。 

  事實上,保安隊伍在發展初期,管理確實不規範。誰雇傭誰養活,誰雇傭誰管理。但隨著隊伍的不斷擴大,保安已納入社會治安管理的範疇。公安機關專門成立了管理保安的部門,並制定了相應的管理規則。有規矩就應當執行,但有些地方管理還不規範。致使這支隊伍在一些地方變了味,變為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的打手,甚至演變為“雇傭軍”。重慶打黑就暴露出,希爾頓大酒店的老闆彭治民,把保安隊伍演變為自己的私人武裝力量,讓保安成為非法經營的幫兇,為其非法斂財幾十億元“保平安”。這個事例的教訓很值得思考。保安為誰保平安,成為我們不得不思考、不得不關注的問題。

  近年來,為了加強社會安定,我國加強了保安隊伍的建設,配備了一些防暴裝備,進行了一些專業培訓。越是發展壯大,越要加強管理。一些大城市探索出一些成功的管理經驗。比如,有的城市推行了保安派遣制度:用人單位把保安的工資支付給專業的保安公司,保安公司安排人員到府服務,人員實行公司和僱主雙重管理。這種模式就具有較強的推廣意義。

  打人的保安,可能是個案,但卻是一次警示。但願各地對保安隊伍的管理儘快規範起來,不要再重演打人、幫兇的鬧劇。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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