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是春節長假後上班的第三天,記者在陜西省大荔縣有關部門採訪時看到,在正常上班時間,縣政務大廳竟變成一座“空城”,三個便民窗口只留一人值班。而大荔縣土地局只有三個辦公室有人值班,其他辦公室都是大門緊鎖(2月1日《三秦都市報》)。
盤點一下近期新聞,不難發現這種現象已成普遍。在雲南省瀘西縣,大年初七各單位放完“開門炮”,卻不見正式上班的跡象。瀘西縣政府機關值班人員稱,正月十五以後才收假。廣東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上班第一天該局門口保安的説法是“過了正月十五才會正式上班。”
政府機關“超時放假”已成頑疾,且久治不愈。儘管近年來,不少媒體刊發報道,點名批評一些事例。甚至有人為此受到了相應處罰,但局面未見有根本好轉,且有愈加嚴重之勢,個中原由就值得追問。
按理説,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對紀律有嚴格規定,明確了相應處罰條款,從中央到各級部門也是三令五申,但一些地方和部門卻置若罔聞。從根本上講,還是違規後果風險太小,法不責眾的心態所致。在已曝光的事例中,大多是以檢討或道歉了事,很少有人因此受到責任層面的處罰,自然也就無以為懼。
實際上,這種“過年心態”還有一種“隨大流”的趨勢:一方面,從政策的制定者到執行者,都將其視為習以為常的規則,並紛紛仿傚和跟風,以至於將曝光的理由歸於“運氣不好”,很少進行實質性的反思;另一方面,由於缺乏剛性的處罰措施以及運動式治理的有限作用,“超時放假”已經形成一種心理慣性,不但得到了機關內部的認同,也倒逼成了一種社會習慣。
問題的嚴重性在於,一些機關以“過年”為藉口,放任自流,助長了這種節日病,由個體變成了集體性的問題。而一直以來,一些機關公務員平時上班無所事事,諸如上班聊天、打遊戲、炒股等作風頑疾得不到根治,跟這種“過大年”的心態有很大的關係,甚至是這種作風的延續。
雖然近年來,各地為改變機關作風問題,開展了形形色色的效能建設、作風整頓和創先爭優活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門,仍沒有根本解決問題。一個根本的原因在於,這種治理只是為治理而治理,為整頓而整頓,沒有建立有效執行的長效機制,並導致了放假心態的日常化。而要改變這種狀況,必須堅持從嚴管理,嚴格問責,只有將治理手段回歸到剛性的制度之路,才會消除“從眾心態”,政策執行層面的陽奉陰違才會越來越少,並最終實現根本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