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補充條款”傷害公共服務均等化

時間:2012-01-16 15:09   來源:法制日報

  媒體報道,北京此前100萬公費醫療人員中,尚有約33萬人的中央級公費醫療尚未啟動改革,已成為北京市公費醫療改革的最後一場“攻堅戰”。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巡視員張大發介紹,今年北京市人社局將啟動中央級公費醫療改革的方案設計,明年計劃正式啟動中央級公費醫療納入職工醫保的改革(1月15日《新京報》)。

  先易後難,循序漸進,公費醫療改革正在穩步推進,此前一些地方公務員公費醫療已經納入職工醫保,如今中央級公費醫療也將納入職工醫保。公費醫療改革的最終目標,就是中央提出的所有現存的公費醫療制度最終將全部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並軌,即公費醫療人員不再享受特權醫療福利,納入職工醫保。

  應該説,這一改革深孚民意,由於此前公務員看病全報銷,出現了過度醫療和過度報銷等問題,這不僅吞噬了大量醫療資源,更增加了財政負擔,直接損害了社會公平。

  然而,在為公務員納入醫保叫好的同時,還應該看到,此次北京市人社局將啟動中央級公費醫療改革的方案設計,也留下了一條尾巴——“公費醫療併入醫保後,公務員可以有補充保險,確保看病報銷補償水準不下降。”不知道所謂的看病報銷補償水準不下降有什麼含義?難道仍然是原來的100%,或實報實銷?若如此,同樣帶來了不公平。

  目前,我國新農合門診報銷比例為30%至40%,學生兒童的住院報銷比例為70%,其他人員則為60%,報銷封頂線均為18萬元。城鎮居民醫保,今年的住院報銷比例統一到70%,最高支付限額統一到17萬元。由是觀之,城鄉居民的最高報銷率為70%,遠遠達不到公務員報銷的100%。在城鄉居民醫保報銷不夠高的語境中,公務員看病報銷補償水準不下降,同樣會引發普通職工的被剝奪感和不公平感。

  公費醫療改革的目的正是為了打破公務員在醫療上的超國民待遇。我國“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有兩層含義,即不同群體都應該享有社會保障,比如醫保全覆蓋。同時,公共服務不能懸殊,如果一個過低、過少,一個過高、過多,同樣背離了公共服務均等化。

  北京市人社部門為何強調“公務員可以有補充保險,確保看病報銷補償水準不下降”?原因不外乎是根據公費醫療改革的要求,公務員必須按照職工醫保,繳納參保費,才能享受醫療保險,這種觸動了公務員群體的利益,遭到了一定的阻力,阻力太大,因此也就需要所謂的“攻堅戰”,就需要作出一定的妥協和退讓,只有不降低其報銷水準,才能更好地推進公費醫療改革。如此一來,改革倒是容易推進了,但意義就不太明顯了。當然,公共服務均等化並不是整齊劃一,一模一樣,簡單地拉平,要求實現絕對的大鍋飯,而是應向困難群體傾斜,而不是一味讓公務員的水準不降低。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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