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藥實名買,十足餿主意

時間:2011-12-29 13:56   來源:錢江晚報

  近日,有關“福州購買緊急避孕藥須實名”的消息開始在微博上流傳,來源是福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過《福州日報》發佈的消息,稱福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於藥品零售企業,“禁止購進、銷售終止妊娠藥品”,“為規範避孕藥銷售,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緊急避孕藥時要檢查登記購藥者的身份證,建立真實完整的緊急避孕藥品購銷記錄”。福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稱,做出實名認證規定,是為了貫徹國家的要求,也是擔心有人濫用緊急避孕藥藥品。

  錢報網網友英洪波:買“緊急避孕藥”要實名,不僅聽起來可笑,細細想想還不是一般的荒唐,明擺著就是侵犯購買者的隱私權。因為避孕藥並不是國家禁止購買的藥物,也不是處方藥,不管什麼人都有權購買,強制購買人實名,當然是不合適的。且不説這些購買者大多是未婚女青年,就是合法夫妻也不想讓別人知道這樣的事情,可想而知,如果硬要推行實名制,會給這些購買者帶來多麼沉重的心理負擔。貫徹國家計生委精神沒有錯,制止“兩非”也非常有必要,但是一定要對症下藥,實名制不能包治百病,弄不好是要“中毒”的,還是要在其他方面多想想辦法。

  每一個行業都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需要相關部門去仔細把脈,來個“望聞問切”,然後才能制定切實可行的治療方案。實名制的確是一種好方法,在一些特定的問題上也的確可以呈現神奇的效果,但它絕不是什麼靈丹妙藥,在“緊急避孕藥”銷售問題上隨便借鑒和移植,無異於“東施效顰”,效果肯定是南轅北轍。

  錢報網網友熊掌魚:平心而論,管理部門的初衷是可以理解的,問題是,管用嗎?要説清楚這個事,就必須先搞清楚緊急避孕藥的使用主體是誰。其實不用多費週折,只憑經驗就可得知,吃藥的多是未婚女性,而且低齡女性所佔比例更大,甚至一部分人心智發育還沒有成熟,事兒來了,本來她們就心驚膽顫惶惶不可終日,想偷偷地買些藥吃將事擺平。現在居然要拿身份證買藥,這跟扒光她們的衣服給人看,有什麼兩樣嗎?最可能的結果就是,把她們趕進黑診所,風險豈不是更大?如果真擔心濫用藥品的話,多普及普及服藥常識就可以了,畢竟,誰都懂得藥丸不是巧克力豆,沒有人會貪嘴。

  錢報網網友殷光:其實,許多事情,出汗出力,就能解決,實在不應該犧牲公民隱私做代價,犧牲公民隱私的實名制是懶政行為。

  錢報網網友王軍榮:實名制買緊急避孕藥是個十足的餿主意。要實名制,勢必要登記個人資訊,而藥店擁有的個人資訊,能否保證不洩露?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工作人員僅僅表示,一般情況不會外泄,“目前還沒有相關的處罰措施,更主要的還是靠藥店工作人員的自律。”靠的是自律,且沒有懲罰配套措施,根本就無法保障個人資訊的絕對安全,可這樣的個人資訊一旦洩露,將會對一些女孩子造成極大的傷害。如果某些不良商家將客戶登記的資料銷售或散佈出去,無疑會對個人的名譽和隱私權帶來損害,會給女性造成精神上的重大創傷。這樣的擔心絕非多餘,造成的不良後果誰來承擔責任?

  流産、墮胎,對女性的傷害極大,因此,出臺措施,必須要以保護女性為前提。與其實名制購買,不如加強指導。2007年,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將緊急避孕藥從處方藥改為非處方藥,並規定:藥店必須配備專業藥劑師和健康諮詢人員;購藥前,藥劑師會先了解女性的月經週期、性行為發生時間,以初步評估其是否已經懷孕;隨後,他們會清楚告知藥物的潛在副作用。藥物售出1周、3周後,藥劑師會進行兩次電話回訪,以判斷是否出現副作用和月經是否正常來潮。保護女性的實名制才有實質性意義。實名制不是筐,就不必將購買緊急避孕藥也往裏裝了,這樣的實名制還是儘快取消吧。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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