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改個稱謂,並不能找回尊嚴

時間:2011-12-28 10:28   來源:錢江晚報

  12月25日,河南省中牟縣舉行“有技能、守規矩、受歡迎、作貢獻”優秀新型合同工人表彰大會。“送水哥”李老發等539名新型合同工人受到隆重表彰。這是中牟縣首次用“新型合同工人”替代“農民工”這一稱呼。

  此前的12月20日,河南省委書記盧展工在與河南省社科專家座談時説,農民工這個稱呼,是對農民一種極大的不公。盧展工説,叫農民工很沒有道理,你可以叫合同工啊、臨時工啊,這都可以區分其身份。他説,戶籍制度改革,應該跟上了。取消農民工這個稱呼,我們河南要帶頭。

  錢報網網友百文不如一劍:“農民工”這個詞彙並非一誕生就是貶義詞,是很多嚴酷的現實才導致了目前的尷尬。改變他們處境的想法是好的,但只是在稱呼上做文章,顯然難以達到應有的效果。試想,如果僅僅給這個群體改了稱謂,卻沒有在實際中提高他們的社會地位,生活中的艱辛依然困擾著他們。那麼,不管賜給他們什麼樣的稱謂,哪怕是叫他們“農民爺爺”,于他們的精神世界和物質世界又能有多少補償呢?所以説,更迫切的問題是落實。

  錢報網網友謝慶富:“新型合同工人”,“工人”還分新舊嗎?如果不能從根本上給予進城務工的農民和市民同樣的待遇,就算給個“皇帝”稱謂又能怎樣呢?這和“暫住證”改叫“居住證”、“小姐”改稱“失足婦女”一樣,指望從字面上給人找回尊嚴是不現實的,也註定是一個笑談。

  錢報網網友孫維國:本人是農民工,上世紀80年代即出來打工,一開始我被稱為“盲流”,然後是“民工”,再是“農民工”,直到如今的“新市民”、“新城市人”,在稱謂的不斷變換中,是事實背後的無奈。在城市,我沒有自己的房子,依然居無定所,依然懷裏揣著“居住證”(以前是暫住證);子女依然不能同市民子女享受同等的教育權利;依然沒有醫療、失業、養老等社會保障;依然時不時遭受城裏人的白眼,被罵“鄉巴佬”;依然在討不到工錢時敢怒不敢言;依然幹最臟、最累、最苦的活,拿最低的工資……這一切的“依然”,其結果是,我依然離“市民待遇”相隔十萬八千里。

  我絲毫不否認關於“農民工”稱謂表述變化的正面意義,是出於對農民工的關愛。只是,“新型合同工人”替代“農民工”也好,新市民替代“農民工”也好,其實,怎樣稱呼我們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國家要拿出壯士斷腕的決心,打破城鄉二元結構的藩籬,破除橫亙在我們面前的“戶口鴻溝”,給我們實實在在的平等“國民待遇”,如此,即便一輩子叫“農民工”又何妨?否則,穿上再絢麗的馬甲也沒用。實際上,只要權利平等了,農民工稱謂自然會隨之消失。

  錢報網網友姚開華:我2000年就來浙江打工了。我認為農民進城打工是叫“農民工”也好,叫“新型合同工人”也罷,只要能夠掙錢,工資不會被拖欠,怎麼稱呼都無所謂。杭州還稱呼我們是“新杭州人”呢,聽起來有多親切!農民進城打工,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掙的錢能夠有結余,往往有些時候事與願違。如物價天天漲,房租、水電費月月加碼,而工資卻一直保持在原來的水準。一年下來,算一算年收入還是有幾萬塊,用於生活與其他開銷以後卻所剩無幾。

  錢報網網友銀樣蠟槍頭:無論如何,改革必須從體制層面制度層面發力,才會有摧枯拉朽革故鼎新的功效,只在一些形式上繞來繞去,非但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還會耽誤改革的寶貴先機。眼下,最要緊的工作是,盡可能地保障進城農民工與市民權益均等化,讓他們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而不是畫一塊漂亮的餅子給他們,那樣不但不能充饑,反而是對這個群體的二次傷害。

編輯:張潔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