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發27個月,咱説好的年終獎呢?

時間:2011-12-26 14:21   來源:羊城晚報

  歲末年終,年終獎總是一個繞不過去的話題,幾家歡喜幾家愁。

  這是讓人羨慕嫉妒恨的:近日,網上一汽大眾將發放相當於27個月工資的年終獎的消息,招來一片“羨慕嫉妒恨”。

  這是讓人唏噓無奈的:大學教授不如銀行新人。已在浙江某高校任教30多年的張教授告訴記者,浙江地區高校教師的年終獎普遍為多發一個月工資,另外還有幾百塊錢的過節費。他透露,自己的月薪6000元左右,年終獎也大概這個數。而一位今年大學畢業的北京某商業銀行員工表示,自己工作不到半年,年終獎有2萬元左右。

  每年一輪的年終獎盤點,並未超出人們現實的觀感,有錢的單位自然是變著戲法發年終獎,不好的單位能湊合著有個過節費就算不錯了。討論年終獎的人們,至少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如果換作農民工,年底能不要去討薪就算萬幸了。

  差距感與幸福感往往就來源於這樣細碎的比較,以艷羨的眼光瞧著人家一次性發相當於27個月工資的年終獎,而假若自己就只剩幾百塊錢的過節費,想要真保持淡定那著實不易,但要再低頭一想,至少自己的工資不會拖欠,比起辛勤付出還要討薪的農民工,其實又該算幸運了。

  但年終獎所傳達的意義顯然不止於此。在一輪又一輪的比較中,個體的優渥感與卑微感總會找到更好或更差的來平衡,但企業的形象與品牌卻在無形中得到了傳遞。可這實際上又固化著人們的印象:壟斷國企、外資、民企,這樣依次排序下來,同時,要考公務員、要去壟斷企業,仍是求職的最強音。

  即便如此,有大把年終獎的人,怕也是有另外的煩惱。比如,年末不敢跳槽,要不盼了一年的年終獎就泡湯了。但實際上這卻是與現行法律政策不合的。年終獎雖係企業自主發放,但只要合同裏約定有年終獎,那麼休法定假應照發、未滿一年也得有、而且不得以實物折抵、即使是提前離職也該拿。未滿一年和提前離職者的年終獎,可以按相應的月份來計算。不知道這樣的規定顛覆了多少人的想像。那些年底跳槽沒拿到年終獎的人,回望原來單位的時候,不知道會懷著一種怎樣的心情?

  年終獎在別樣的時刻,既是一種心理安慰,又是一種無奈見證。説好的年終獎呢,我們還能不能在年底見面?這又成了在強勢企業面前的一種矯情了。(詹萬承)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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