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給“民間合作建房”一個正當身份

時間:2011-12-21 13:14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溫州“合作建房”項目即將完工,房價合六七千元每平方米,僅是同等路段房價的五分之一。成功運作溫州合作建房項目的趙智強,聯手北京律師成立團隊,準備將“溫州模式”複製進京。昨天下午,該團隊召開發佈會,自稱要給北漂蓋房“圓一個北京夢”。發佈會上,趙智強稱,目前他們已在南四環和南五環找到兩塊面積在100畝以下的目標地塊,經過初步預算,南四環合作建房價格約為1萬餘元,南五環約為六七千元。(12月19日《京華時報》)

  近年來,社會各界關於開放民間集資建房的呼聲頗高。在2008年的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楊偉程曾向大會提交一份議案,建議允許公民通過自助或互助建房解決住宅問題,以改善居住條件、居住環境,打破開發商壟斷房地産開發的局面。然而,由於法律未對民間合作建房行為進行定性,對集資建房行為是否合法人們心存疑慮,更擔心民間建房涉嫌非法集資,導致社會上一些民間合作建房行為多數半途夭折。如今,趙智強在溫州“合作建房”項目運作成功的基礎上,打算將合作建房的“溫州模式”複製進京,可謂是給了眾多為房所苦者以希望。

  民間合作建房是我國房價居高不下,很多低收入者不得不“望房興嘆”的産物,在我國還屬於一個新生事物。民間合作建房以其低價,對民眾有著巨大的吸引力。以溫州“合作建房”項目為例,其房價合六七千元每平方米,僅是同等路段房價的五分之一,不可謂不優惠。但不容否認,由於其民間性質,同時也存在著管理規範和風險控制問題。對這一新生事物該如何看待?我認為,在現有的政策背景下,不妨給民間合作建房一個政策出路,賦予民間合作建房一個合法身份,這或能對我國房地産建設格局産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首先,有利於打破房地産壟斷。允許民眾集資建房,打破了由開發商“包建房”的壟斷格局,使整個社會的房源大大增加,消費者選擇自由度加大,至少在房地産市場上起到鯰魚作用。

  其次,有利於拉動內需。允許民眾集資建房,讓民間資本通過個人集資的方式進入房地産市場,將從另一個渠道啟動房地産市場的投資和消費,帶動房地産相關産業的消費,從而對拉動內需産生積極作用。

  最後,有利於減輕政府壓力。保障中低收入家庭有房住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近年來,各級政府也一直努力建設保障性住房解決貧困家庭的住房問題,然而,從目前來看,政府保障性住房的覆蓋面仍然較窄,受益面不大,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在於政府財力不足投資有限。允許民眾集資建房,是充分發動社會力量參與住房建設的重要途徑,必然能減輕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的壓力。

  因此,我認為有必要將民間合作建房納入政策範圍,同時加強對民間合作建房的引導和管理,讓民間合作建房沿著規範化的方向健康發展。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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