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何以喜歡“社會性討薪”

時間:2011-12-09 11:05   來源:燕趙晚報

  每到年底的時候,就會有兩個社會問題按時到來。一個是春運,另一個就是農民工討薪。

  央視《新聞1+1》播出了《依法討薪,為什麼還這麼難》的節目。在節目中透露說,根據一份《中國農民工維權成本調查報告》,為了索要不足1000塊錢的工資,完成所有的法定程序,農民工維權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種花費。

  注意的話,你會發現《刑法修正案(八)》已經將惡意欠薪界定為犯罪行為。

  但是在遭遇惡意欠薪的時候,很多農民工首選的依然不會是法律武器,而是“社會性討薪”,被欠薪的農民工希望以這種方式來獲得媒體和社會的關注;但是在媒體和社會的關注門檻越來越高的時候,類似的討薪方式也越來越“劍走偏鋒”,今年在深圳甚至出現了裸體討薪這樣的事情。

  成本高,而且比較麻煩,中國老百姓的普遍心理是不願意惹上官司,走法律程序是他們到了最後才不得不採用的方法。與為了索要1000元的欠薪,要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種花費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惡意欠薪方即使是輸了官司,除了被判支付欠薪之外,似乎並沒有其他什麼大的損失。利益大,處罰成本小,甚至沒有什麼處罰成本,讓許多惡意欠薪者舒舒服服地“做老賴”。現行的法律對惡意拖欠者形不成一種足夠強大的心理威懾。

  在法律上,惡意欠薪雖然已經入刑,但是還沒有相關的專門司法解釋,所以有很多欠薪者,專鑽這個法律的空子。有些欠薪案件雖然走了法律程序,但是法院開庭一年多了,判決也下不來。即使判決下來了,欠薪方一句沒錢,也會遭遇到執行難的問題。

  在農民工討薪問題上,這些年我們做了許多事情。但是這些事情很大程度上還是停留在一種“修修補補”的階段,缺少一種完整性、制度性和體制性。也正是這種缺失,才讓農民工討薪成了一個每到年底就定時爆發的社會性痼疾。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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