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校車”是公權私用

時間:2011-12-02 14:49   來源:光明日報

  據媒體報道,深圳北斗小學門口有警察牌號車接送單位職工小孩上下學。11月29日,深圳邊檢總站相關負責人表示,該站出動單位車輛是為了解決雙職工家庭子女上下學無人接送的問題,他們已經取消警車接送,改為租用社會車輛。

  “警用校車”何以出現?在深圳邊檢總站看來,有一個合理的理由——為解決雙職工家庭孩子上學問題。“警用校車”如果用“體恤員工、使其安心工作”這樣的理由説得通,那麼,所有私用公車者都可以拿“促進安心工作”作為理由,這顯然是公眾所不能接受的。

  “警用校車”其實是權力邊界模糊的表現。正是深圳邊檢總站利用了手中的權力,本單位的工作人員才能享受所謂的“福利”,如果他們權力邊界清晰,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界限明確,怎麼可能出現“警用校車”現象?警車就是警車,校車就是校車,把二者混為一談,不是認識模糊,而是權力支配下的“利益共振”。用所謂的“解決雙職工家庭孩子上學問題”來應付輿論,是對問題嚴重性認識不夠的表現,在一定程度上,把“解決雙職工家庭孩子上學問題”當做了“警用校車”的遮羞布。

  俗話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警用校車”就是這種現象的變種罷了,只不過形式更加隱蔽,説辭也更為巧妙。“警用校車”現象面前,有關方面的解釋自相矛盾之處頗多,但都無法跳出公權私用和變相福利的本質。我們在此事中沒有看到當事人有任何的自責,相反,面對公眾的批評,反倒自説自話地表演,讓人不無遺憾地感到,“警用校車”者責任意識的淡薄。

  公共權力旨在促成全體社會成員的團結一心,共同謀求社會整體的利益。“警用校車”顯然背離了這點,美其名曰“幫助職工”,表面看是為社會分憂,實則是權力支配下的謀求私利。校車是最近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有關部門也在加快制定政策,吸收社會各方力量,促進校車制度完善。這些公權私用的“警用校車”,還是不要的好。(朱四倍)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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