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説打架一時爽,很多人只為了逞一時口舌之快,抄起身邊的“傢夥”不顧後果地就“大幹一場”,可是你想過打一次架需要多大的代價和成本嗎?各地警察局紛紛開始算賬,雖然演算法略有不同,但是結果基本一致,打一次架僅經濟成本就要數千元。
按照警方的計算,“打架成本”分為兩塊:一塊是直接成本,包括5到10天的拘留,加上500到1000元的罰款,再加上至少1000元的醫藥費;一塊是附加成本,包括心情低落鬱悶、名譽形象受損、導致工作學習和生活蒙受更大損失等等。這樣的“打架成本”計算,還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
雖然給打架算經濟成本的做法比較另類,但這其實是對公眾的一個善意提醒,值得肯定。警方公佈的這個“打架成本”,主要目的就是從經濟的角度讓人們明白衝動的代價有多大,成本有多高。如此一來,在公眾再遇到矛盾、糾紛和爭執的時候,在動手之前能從心裏做一番計算和衡量,從而控制自己的衝動情緒,約束自己的行為。
“打架成本”雖然不能完全避免打架行為,但是這種從經濟學角度解讀公民社會行為的做法,無疑很有積極意義。對很多人而言,在頭腦發熱的情況下,或者是自恃自己身強體壯、能夠在爭鬥中佔據上風,隨便一點小糾紛和小矛盾,就大打出手,最後釀成嚴重後果。但是一旦在他面前掰指頭算算打架以後自己可能要付出的代價,可能面臨的經濟損失,就能讓他發熱的頭腦冷靜下來,把揮出的拳頭收回來。
警方面對公眾曬“打架成本”的做法,既是一種普法教育,也是一種執法智慧。説到底,警方是站在百姓的角度考慮問題,通過提醒和啟發,讓百姓自己算清楚打架鬥毆的危害性有多大。很顯然,這種旨在互動和參與的宣傳方式,比警方過去單純的説教效果要好得多。(苑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