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企壟斷被重罰的標本意義

時間:2011-11-15 14:24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開出鉅額罰單,山東濰坊順通醫藥有限公司和濰坊市華新醫藥貿易有限公司,由於控制復方利血平原料,強迫下游生産企業抬高投標價格,嚴重破壞了國家藥品價格招投標制度。依據反壟斷法規定,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總計687.7萬元和15.26萬元。據悉,此案為首起壟斷重罰案。(11月14日央視)

  必須厘清的是,諸如復方利血平之類的藥品,屬於千千萬萬高血壓患者的常用藥物,也是列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其壟斷與強迫下游生産企業抬高投標價格的行為,無論是對於正常的藥品生産和供應秩序,還是對於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都不啻為嚴重的傷害。

  作為國內首起藥企壟斷重罰案,某種程度上為目前紛繁蕪雜的藥品生産中的壟斷和變相壟斷治理,提供了一個可資借鑒的範本。從這起藥企壟斷重罰案出發,希望能給國內的藥企以當頭棒喝,並可以為高企的藥價梳理出一個可供解決的辦法與途徑。

  事實上,在藥企壟斷價格和原料的壟斷性贏利下,恰恰是廣大患者付出高昂價格購藥的尷尬困境,是廣大藥企無法公平、公正競爭的反市場泥淖。給予這樣的壟斷藥企以重罰,是要通過政府的監管,及時調整和糾正不正常的競爭。那些依靠壟斷、控制性經營的藥企,理應從這樣的重罰案裏讀出示範效應,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是所有的藥企必須銘記和遵守的經營秩序。

  其二,發改委之所以對這兩家藥企開出罰單,還有一個原因恐怕在於,其所生産的藥品是關係千千萬萬患者生命健康的基本藥品,用反市場手段控制並人為抬高藥品價格,不僅違背反壟斷法,也是對公序良俗的挑釁。一個缺乏“道德血液”的藥企,監管部門不能坐視不管。

  其三,當前一些藥品價格畸高,其中重要的原因還在於藥廠這一環節。某些藥企人為地抬高藥品價格,然後變相轉嫁給醫院、藥商、銷售人員等,其沉重的負擔卻由患者來承擔。這種不健康和畸形的藥品加價方式,與藥品生産企業變相壟斷和事實壟斷也脫不了干系。給予壟斷藥企以重罰,從一定程度上,對藥品的價格控制,也具有積極的意義。

  當然,重罰壟斷藥企固然可以殺一儆百,但要保持藥企的公平競爭,保證諸如利血平這些常用藥和救命藥的有序和充分供應,有關監管部門還應採取更多措施。如出臺保護政策,鼓勵更多的藥企參與生産;採取稅收調節杠桿,避免藥企生産的暴利與虧本。

  壟斷的刀俎之下,自然是影響民生的切膚之痛。重罰藥企,是政府監管積極行動的有力證明,我們期望,重罰能夠産生積極的標本意義,不僅藥企,任何壟斷和綁架公眾利益的行為,任何不流淌“道德血液”的企業,都能從這樣的重罰案件裏,有透徹的理解與認知。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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