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嫁男莫嫁錢,賠了青春折了身

時間:2011-08-16 14:29   來源:光明網

  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有關情況。解釋明確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産且産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産。新婚姻法還沒實施,媒體網路就鬧得沸沸颺颺,瞬間成了萬眾注目的焦點,人們眾説紛紜,各抒己見。

  新婚姻法的出臺雖然減少了那些蹭婚族,和那些沒有房子堅決不嫁的女子,強調了男女雙方在婚姻生活中的平等權利和義務。但該婚姻法實施後也會産生很多弊端,首先是貧女嫁富男很危險,其次更縱容那些對女人不負責任的花心男。看看吧,現實生活中小三,情人,二奶,偷情的人應有盡有,正是這些道德敗壞沒有責任心的男女,導致離婚案例不計其數。如今社會上離婚如家常便飯,有些富家男娶了貧家女玩幾年感覺乏味,將女方一腳踢開,最終受傷害的可是女人。曾經的貧家女嫁了富家男,擁有了家財萬貫,不成想為男人青春耗盡,頃刻間就變成窮光蛋。而這些男人卻沒半點損失,還可以利用房子金錢做誘餌另娶新歡。

  更可恨的是那些花心男人,當初甜言蜜語信誓旦旦,女人為愛情嫁給了他,為他生兒育女,為家庭嘔心瀝血,任勞任怨默默奉獻。當女人青春易逝不再來的時候,男人就會厭倦,他會背著女人在外沾花惹草。女人就是知道也得忍氣吞聲,因為那時的女人要貌沒貌,要錢沒錢,如果被男人拋棄有家不能回,有房不能住,淪落街頭更是可憐。更可怕的是新婚姻法實施後將不會有真正的愛情出現,因為愛情都建立在金錢和物質上,結婚的女人都會想辦法弄套房子劃到自己名下,嚴防被男人一腳踢開而無棲身之地。俗話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自古以來,很多美滿婚姻都是靠感情和親情來維繫的,而不是靠金錢和房子來衡量,更不是靠婚姻法來約束的。如果全靠婚姻法來約束婚姻,那未來的社會將來會出現更多的剩男和剩女,因為他她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所以他她們害怕結婚,更害怕凈身出戶,誰都知道一無所有流落街頭的滋味不好受。如果新婚姻法真的實施,房子的歸屬權有了,財産也透明瞭,可夫妻感情的基石卻赤裸裸地被撬開,婚姻將變得搖搖欲墜不堪一擊。

  現在,導致很多家庭離婚的原因也因女方遭受家庭暴力。這種新婚姻法的實施,無疑縱容了那些有財大氣粗的男人毫無顧忌的對女人實施暴力手段,更加的保護不了婦女和兒童的人身安全。為此,我們要強烈呼籲有關部門對新婚姻法的實施要考慮週全,以免讓那些道德敗壞,不負責任的人鑽孔子。總之,女人要切記,不論婚姻法如何變更,我們嫁的是自己深愛的男人,不是金錢和房子。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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