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不破民間資本難活

時間:2012-02-16 11:29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這是一個已經可以望得見春天的季節,逆境中堅持的中小民營企業感覺到了拂面而來的春風。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在有關座談會上表示:上半年將制訂民資“新36條”的實施細則,而推進壟斷行業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

  溫總理在作上述表態的時候,鼓勵民營經濟發展的“新36條”其實已不新了,民間資本四處碰壁的困境更非一時一地。種種制約所製造的民間資本的現實境況,只能用雪上加霜來描述。感觀或許不夠全面,數據當能做出真實的判斷。海關總署公佈的最新數據顯示,中國1月份進出口總值2726億美元,同比下降7.8%。其中出口1499.4億美元,下降0.5%;進口1226.6億美元,下降15.3%。進出口雙雙進入負增長區間。我們所面對的這一組數字表明,金融危機以來,中國單月進出口增長情況最壞的一個月出現了,這也是近兩年來進出口首次同時出現負增長。

  與出口相比,進口的下滑更值得關注,因為即使有春節因素,同比下滑15%也是過大了。在這個數字下滑的背後,有內需可能進一步萎縮的預警;而與加工貿易有關的進口下跌,也預示著未來出口有進一步下滑的可能性。

  一邊是經濟增長下行的風險,一邊是經濟結構失衡的長期累積,內需就此成為化解這些矛盾的關鍵。事實上,我們的選擇只能有一個:放活民間資本,支援民營企業的發展。儘管這樣的認識早已出現,政府也為此出臺過數次的措施,其中包括一度被認為是史上之最的“新36條”,但是沒有結果只有文件。不見落實的“新36條”只具象徵意義,民間資本進入的領域受限,玻璃門、彈簧門便無處不在。

  正是這樣的背景之下,決策層意識到只有促進民間資本進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會事業等領域,才能緩解經濟發展的困難,而且能夠推進整個社會事業的進步與發展。全國工商聯主席黃孟復就此提出:要明確時限,抓緊出臺貫徹落實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新36條”配套政策。對壟斷行業和相關公共服務等領域,應該合理規定民間資本準入門檻。

  溫家寶總理有關“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實施細則制訂出來“的回應,無疑是各方共識凝聚的體現,激活民間資本進程的突破或即將出現。

  僅有預期的樂觀顯然不能有效激活民間資本,中小企業發展的空間取決於政府的態度和政策。廣東省政府最近出臺的《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56條,重點在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支援引導和放大作用;稅收優惠政策;行政收費、社會保險繳費、土地價格上的優惠;加大融資支援力度;積極幫助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強化公共服務等等。從政策上看,廣東的“56條”具體又務實,其“執行不力者通報批評”的處罰性措施,無不凸顯廣東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決心與意志。

  政府在政策上的扶持是值得肯定的,對民間資本、民營企業的發展一定是多多益善。然而必須指出的是,解放民間資本的根本出路並不在優惠政策層面,事實告訴我們:民間資本始終難以逾越的是體制製造的障礙。也就是説,允許壟斷壁壘林立,就等於任由民間資本自生自滅,也談不上放活民間資本,支援民營企業發展只能是口號。

  利潤驚人的銀行是壟斷的最大受益者,面對公眾的質疑與批評,監管者拿出了一個《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要求4月1日起各銀行對於服務收費項目明碼標價。要知道,數次整治下的銀行收費亂象不僅長期存在,而且收費項目從數百種激增至數千種,收費標準也不斷提高。此次辦法中的部分條款反而從法律上為銀行收費開綠燈,難道“明碼標價”不會成為銀行收費合法化的依據?

  銀行業並非特例,當前針對壟斷行業的改革相對滯後,不公平競爭已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掣肘所在。因此,“新36條”的實施細則固然值得期待,但是唯有推進壟斷行業改革,才是破解民間資本困局的最終出路。(趙民望)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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