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你們的忠實消費者。”此話出自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汪洋之口。王老吉之爭,汪洋一言道盡玄機。汪洋是開明的,也是明白的。作為一省書記,他知道不能以自己的身份在王老吉之爭中拉偏架,但作為消費者,他完全有資格説出他的心聲,同時也是全國千千萬萬消費者的共同心聲:中國的飲料行業挑戰可口可樂已是幾起幾落,如果健力寶悲劇再次發生,那就不僅是飲料業的悲哀、民族工業的悲哀,更是作為改革開放先行者的廣東的悲哀。
我們可以有多個角度來看這場王老吉之爭。從政治角度看,王老吉之爭從一開始就帶有明顯的政治色彩。而在政治上,廣藥明顯處於不利地位,輿論也很少站在廣藥一邊。道理很簡單,如果沒有改革開放這樣的政治環境,廣藥根本就不可能將王老吉商標租給鴻道,政治上的正確選擇是雙方共贏的前提,這次廣藥選擇霸王硬上弓的做法,要將沒有到期的合同廢除,收回王老吉商標授權,這不僅違反了契約精神,而且也捅破了如今為人詬病的國企與民營不平等關係這層窗戶紙,印證了民間對於國企的種種不良看法,也使曾經發生過健力寶悲劇的廣東再次蒙羞,廣藥可以見利忘義不算這筆賬,但汪洋知道無論對廣藥還是廣東,這筆賬在政治上都是得不償失的。
本來,商標之爭只是利益之爭,我們也可以從商業角度來看這個問題。我們知道,利益之爭的前提是香港鴻道(集團)把王老吉做大做強了。公開數據顯示,王老吉2002年銷售額不及2億元,2009年突破160億元,在中國市場超過可口可樂150億元的年銷量,2010年,紅罐王老吉斬獲食品界的最高榮譽“全球食品工業獎”,成為國內惟一獲此殊榮的民族飲料品牌。如果沒有這個前提,也就無所謂利益之爭,也沒有利益可爭,如果尊重這個前提,雙方完全可以心平氣和地坐下來重新談租約、談租金,但廣藥的做法是推翻合同、收回商標,同時稀釋王老吉品牌,不是飲水思源,而是竭澤而漁。這種摘桃子、毀桃樹的做法已經將王老吉利益置於岌岌可危的境地,也讓我們看到了國企廣藥狹隘的胸襟和短視的眼光。
在中國的各類爭鬥中,將對手置於不道德地位常常戰無不勝,而移花接木、抹黑對手是經常會用到的伎倆,我們看到,王老吉之爭不幸也落入了這樣的套路。在仲裁開庭前後,就有消息傳出,稱2002年的租約是因為原廣藥總經理李益民行賄換取續簽的,所以續簽合同無效,依據是“受賄人李益民被判無期徒刑、行賄人陳鴻道目前在逃”。但據公開的廣東省高院《終審判決書》,“省高”裁定:李益民收受賄賂的行為絕大部分發生在其女兒意外車禍受傷之後,與其辯稱的受賄為女兒治病救命的動機一致,其沒有因為接受他人賄賂而直接給國家和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因此不構成情節特別嚴重,“從輕”判決其“15年”徒刑。另據報道,陳鴻道當年被拘後被“取保候審”,按中國法律規定,“取保候審”最長時間為12個月。6年過去了,李益民案早有定論,司法機關也沒有對陳某提出任何法律要求,“在逃”之説從何而來?而從部分公開的當年合同看,兩次合同都是廣藥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蔡志祥所簽,根本與李益民無關,廣藥作為上市公司,類似租約續簽之類的重大事情如果沒有董事會同意,恐怕連蔡志祥也不敢簽吧。顯然,這樣的説法站不住腳,所能起的作用也就是混淆一般公眾的視聽,給事實真相一個説話的機會,此舉不僅不會擾亂仲裁庭的視聽,還有可能給知道真相的民眾和仲裁員留下一個廣藥不仁的印象。
站在消費者立場上的汪洋,一句“忠實消費者”道盡了王老吉之爭的玄機。從消費者來看,消費者並不關心王老吉之爭,只希望能喝到紅罐王老吉涼茶,也許他們也喜歡喝“王老吉固元粥”、“蓮子綠豆爽養生粥”之類的東西,但如果王老吉之爭,最後兩敗俱傷,那就什麼也喝不到了,就像上世紀的王老吉一樣,即使如汪洋書記這樣的鐵桿粉絲恐怕也只能望梅止渴了,更向何人説“忠實”?消費者的人心向背,跟政治上的民心向背,道理其實是一樣的。汪洋深知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