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不合理低價遊須向商業賄賂亮劍

時間:2015-10-28 11:01   來源:新華網

  國家旅遊局近日發佈旅遊提示,希望遊客堅決抵制不合理低價遊。然而,面對不合理低價遊,必須找準病根。消費者擦亮眼睛、自覺抵制並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相關政府部門必須拿出整治決心,對不合理低價遊背後的商業賄賂亮劍,剷除不合理低價遊的生存土壤。

  上個世紀90年代末,不合理低價遊、零團費現象就出現在“新馬泰”線路等國際旅遊市場,隨後逐步向國內旅遊市場蔓延。愈演愈烈的零團費、低團費現象,旅行社殺雞取卵、短期牟利的行為盛行,遊客成為待宰羔羊,景點形象和旅遊體驗也被破壞,造成多輸的局面。

  旅行社不會做虧本生意,不合理低價、零團費招攬顧客背後,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生意經。旅行社看似虧本銷售旅遊産品後,通過引導或強迫消費者在指定場所購物、消費,用旅遊經營者的購物回扣和自費活動返傭,彌補成本並獲得利潤。有的組團旅行社,甚至將旅客“轉賣”給導遊,收取人頭費牟利。導遊為了賺回成本及利潤,同樣要依靠回扣,設法讓旅客多購物。遊客購物多,服務態度就好;購物少,便冷嘲熱諷。獲取旅遊經營者的回扣,成為不合理低價旅遊的生存土壤。

  從法律的角度講,一些回扣是不折不扣的商業賄賂。旅遊法明確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消費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當下,應當將“吃回扣”作為整治旅遊市場的重點。回扣土壤不剷除,處罰再多簽低價遊合同的消費者又能管多大用?

  斬斷商業賄賂之根,才能剷除不合理低價旅遊的土壤,這是讓旅遊市場回歸正常的治本之策。相關執法部門應當鐵腕整治商業賄賂,重點從旅行社和旅遊經營者入手,把法規不折不扣落實在每一單旅遊合同、每一次旅遊服務中,才能優化旅遊市場環境,保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讓每一次出遊更舒心。(記者歐甸丘、陳尚營)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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