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國企改革先要解決國資委的存留問題

時間:2015-08-20 16:01   來源:中國網

  隨著國有企業改革方案出臺時間的日益臨近,有關國資委如何定位、如何取捨、存留與否的議論也日趨增多。因為,按照已經傳遞出的改革信號,目前的國有資産監管機構和企業兩級構架已不可能延續,而必須形成國有資産監管機構、國有資本投資或運營公司和企業的三級構架。而一旦形成這樣的格局,國資委的地位就會相當尷尬,就應當重新作出選擇。

  就眼前的情況以及借鑒新加坡淡馬錫經驗來看,無非是保留還是取消兩種選擇。要知道,如果不給國資委的存留作出選擇,而是按照目前的構架和職能定位,國資委就極有可能成為國企改革向縱深推進的一大障礙、一種體制蕃籬,就會嚴重阻礙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

  如果選擇保留,那麼,對國資委的定位、職能、職責等就必須推倒重來,按照新加坡財政部對淡馬錫管理的方式,成為真正的規則制定者和監管者,而不是直接的管理者。那麼,國資委現行的相當一部分職能都必須移交給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如人事任免、薪酬考核、資産監管、董監事委派等,國資委只負責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監管和高管的任免、董監事的委派、薪酬的考核。特別是高管的任免,主要負責人可能還要以組織部門為主。如此一來,無論是機構還是人員,都必須大大縮減,從“大國資委”變成“小國資委”。那麼,國資委能做到這一點嗎?能夠放棄已經形成的權力嗎?

  如何選擇撤銷,則可以一分為三。

  首先,將相關的監督管理職能全部移交給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依據企業發展的實際需要,制定監管規則、監管制度,向國有資本投資或運營公司委派董事或産權代表,履行監管職責。

  其二,建立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按照企業分類要求,重點對公益性企業進行投資管理。考慮到中國的國有企業數量較多、規模較大,可以設立多家投資公司。其中,公益類企業可以按照企業性質分類組建,經營性企業則重點以産業進行分類。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的重點是投資實業,資本則是依據實業需要進行搭配,一般不進行股權投資,以避免與資本運營公司形成交叉和重疊。

  再者,建立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特點是,以股權投資與管理為主,原則上都是經營性、競爭性企業,運作的也主要是資本,原則上不投資實業,即使投資,也是以資本運作為主,是為了證券市場需要。

  對現有國資委的人員,如果想保留公務員身份的,就隨同監管職能分流到財政部,繼續承擔監管工作。假如財政部承受不了,也可以安排到其他部門。願意放棄公務員身份的,則可以依據個人意願,安排到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或運營公司。如此一來,國資委就結束它的歷史使命,轉型成更超脫的監管機構和經營實體。

  至於媒體分析的會不會在國資委下面成立匯金2號,具體負責非金融類企業投資和股權管理工作,這顯然是不切實際的分析。國資委目前監管的國有企業數量很多、資産規模巨大,根本就不可能只依靠一家資本投資公司就能承擔全部整合任務,也不可能只組建一家淡馬錫式公司。那麼,就不存在1號、2號的問題,而是如何按照分類管理的要求,從業務相近和有利於發展的方面考慮,組建若干家國有資本投資和運營公司。而國資委則在這樣的分類中選擇保留還是撤銷。

  總之,只有當國資委的存留問題解決好了,深化國企改革的工作才能順利,才能減少很多阻力。(譚浩俊 中國網時事評論員)

編輯:陸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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