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事故“頭七”過後,天津市主要領導出席新聞發佈會,成為輿論關注的熱點。發佈會有利於澄清人們心頭的許多疑惑。縱觀國內外的做法,聯繫天津的經驗教訓,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重大事件領導人開發佈會應當成為慣例。
遇到重大突發事件,領導人及時開發佈會,在歐洲是一種慣例。記得2005年7月7日,八國峰會即將在蘇格蘭開幕之時,倫敦發生了連續爆炸事件。時任英國首相布萊爾立馬在會場開記者會,隨即返回倫敦處理爆炸事件。布萊爾及時回應輿論的效果很明顯,各種恐慌情緒都慢慢消除了。
重要領導人及時開發佈會,並不是為了“表功”。“三分靠做,七分靠吹”,是對新聞發佈的誤解。重大事件尤其是突發事件發生之初,資訊混亂是必然現象,第一時間將權威資訊發佈出去,有利於擊碎各種謠言。而領導人親自出馬,其權威性不言而喻,有利於穩定人心,穩定大局。
一些人的顧慮是,事發初期政府能掌握的資訊也是有限的,支離破碎的,總希望能全盤了解之後再對外公佈。這個出發點雖好,但效果並不理想。網際網路時代,人人都是通訊社,人人都可以是新聞發佈者,政府第一時間發佈權威消息,哪怕消息再短,資訊再有限,也比任由小道消息盛傳要強。
還有一個顧慮是怕説錯話。其實,領導應該突破這樣的心理障礙,混亂之時犯一點錯,人們都是能理解的。在我的採訪生涯中,曾見過一次很離譜的犯錯,當事領導人並未因此而形象受損。那是2004年11月,當時的巴勒斯坦領導人阿拉法特在巴黎治病,各大外電忽然發急電,引用時任盧森堡首相容克的話説“阿拉法特病逝”。不久發現消息不實,面對發佈會上記者們的“質問”,容克實事求是地説:“我也是聽一位記者朋友説的。”及時澄清後,媒體並沒有再糾纏。
在西方選舉文化中,掌握與媒體溝通、打交道的技巧,是領導人的基本素質之一。在東方,時代的發展也要求各級領導人善於與媒體打交道,這也是公共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其執政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及時向公眾公佈情況還牽涉現代社會治理的一個基本理念——透明原則,這與意識形態沒有任何關係。原因很簡單,政府救災和其他重大決策,牽涉千千萬萬民眾的切身利益,讓民眾知曉是天經地義的事。對於我們來説,人民的政府對人民透明,是一個基本原則,用不著藏著掖著。
當然,我們的新聞發佈機制也要完善。在德國,總統、總理、部長,各州州長、市長都有各自的新聞發言人,一般事情,發言人可以應對媒體的各種採訪詢問,重大事件領導人會親自出馬。即便是涉及外交領域,外交部發言人也無權為總統、總理“代勞”。
我曾常駐歐盟總部,發現他們的發言人制度更是完善得令人嘆為觀止。歐盟事務的每個領域都有專門的發言人分管。每個工作日中午,歐盟委員都舉行例行發佈會,除了主發言人外,20多位發言人在過道裏靠墻等待,若是記者們問到自己分管領域就上臺回答,一直等到無問題為止。然而,一旦有重大事件,新聞發言人自動轉崗為發佈會的組織者、服務者,把話筒讓給領導人。
當下的中國,打造“清明政治生態”正日益深入人心。應該看到,當下的中國也遇到種種“成長的煩惱”,突發事件、天災不斷。因此,各級領導人學會第一時間向社會通報權威資訊,應該常態化,這也是“清明政治”的重要組成部分。(吳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