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合的親密行為不能讓人反感

時間:2015-07-22 11:14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公共場合的親密行為不能讓人反感

  近日,有網友在微博上上傳的兩張圖片顯示:瀋陽地鐵一號線上,一對男女在地鐵車廂內旁若無人地親熱接吻。發佈圖片的博主稱,“今天在一號線看到的場景,在公共場合就不能注意一些影響嗎?你倆把周圍的人都放在哪了?”圖片一齣現在網上,立刻激起網友的不滿,更有網友呼籲有關部門出臺處罰細則,以免讓其他乘客反感。(《遼沈晚報》7月20日)

  人類社會的規範系統之所以複雜,就在於它並不是一個單一靠邏輯建立起來的系統,除了唯理主義的反思之外,還有歷史傳統的漸進式演進,才構成了我們今天的社會規範。在公共場合親密新聞不斷發生的當下,在社會風氣愈發開放和寬容的今天,大多數人對上述行為的反感,恰恰説明公共場合親密的行為,並不為大多數人所容忍。換句話説,這種行為違背了當今社會的公序良俗,不能拿個人權利和自由來解釋。

  單説這些話,或許還不足以説服公共場合親密行為的少數支援者,因為在他們看來,道德演進的社會規律和處罰行為的不可操作性,都決定著我們不該對這種行為過於敏感。比如在幾十年前,情侶牽手也會被人們視為低俗,而在今天看來則已司空見慣;具體到操作層面,“過度親密”並沒有一個量化的衡量標準,牽手、擁抱、摟腰……到底具體到哪一步才算是過度親密呢?證據是什麼?那麼又怎樣去處罰呢?

  不得不説,這樣的理由其實站不住腳。

  一方面,正如前面所説,人類社會的規範體系,亦是歷史傳統不斷演進的産物,不同時期的公序良俗並不一樣。公序良俗演進的前提條件,是社會文明的漸進式推演,而不是個別人與眾不同下的刻意出格與標新立異,來反過來挑戰人們的固有觀念和認知。換句話説,公共場合中出格的親密行為,絕對不是道德演進的“開口”。在現行社會規範內,這一行為讓人反感是人的本能反應,並非簡單的迂腐和保守。亦即在特定時期內,社會公序良俗具有相對穩定性,關於這一點,輿論聲音就是很好的證明。

  另一方面,對於一種不合理的行為,操作的困境,並不能説明這一行為本身是合理的。無論是在道德上反對,還是通過立法禁止,都只是表明對公共場合過分親密行為的態度,並且將其放置於公序良俗的框架中。比如禁止在公共場所抽煙,實際操作中也有不少問題,但立法禁止該行為就已經走出了第一步,同理,反對公共場合親密,就是在提醒人們注意自己的行為,以免給他人造成反感,至於如何操作,則是下一步需要解決的問題。

  事實上,不少人選擇在公共場合親密,根本就不是對個人權利和自由的追求,更不是“自我犧牲”以幫助“開化”社會風氣。他們的真實目的,很像經濟學家凡勃倫提出的“炫耀性消費”。心理學研究表明,公共場合的親密與激情關係並不大,其多半是心理動機的外化,即向公眾展示當事人對一份感情的佔有,和佩戴昂貴珠寶首飾的行為類似,都是在炫耀性地展示自己擁有性伴侶。

  所以,真的不要把贊成公共場合親密的理由説得那麼冠冕堂皇,在不同年齡段的人都可能存在的公共場合,不是年輕人想怎樣就怎樣的,更何況對不少人來説,恐怕看著那一行為也會不舒服。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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