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入刑須儘快拿出實質行動

時間:2015-06-29 13:41   來源:新京報

  “毒駕”入刑,類似檢測繁瑣,成本較高等問題不能再成為立法的障礙,如果要為“毒駕”入刑投入更多人力、物力、財力,相信絕大多數納稅人都會投下贊成票。

  據報道,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時,十余名委員建議“毒駕”入刑,按危險駕駛罪追究刑責。委員們認為,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造成的危害不亞於酒駕,從國際慣例看,也普遍把毒駕行為作為犯罪行為予以處罰。

  我國吸食毒品的人員在連年增多,國家禁毒委副主任、公安部部長助理劉躍進日前透露,目前我國登記濫用合成毒品人員數量是2008年同期的6.5倍,年均增長速度超過40%。截至去年年底,全國累計登記的吸毒人員有295.5萬名,估計實際吸毒人員超過1400萬。近年來,毒駕事件屢屢發生,危及公眾安全,亟須拿出強有力措施遏制。

  由於濫用毒品後,人的反應、辨識和身體協調能力都明顯下降,會出現方向感、距離感和時空感的錯亂。因此,在這樣的狀態下駕駛車輛,毫無疑問會帶來安全風險,會影響公共安全。以往的思維是,由於吸食毒品在檢測手段上尚沒有達到測試酒駕那麼高的水準,有沒有吸食毒品,很難在現場得出準確結論,搞不好就會出現“冤案”,所以這成為“毒駕”入刑的一大障礙。

  不過,這樣的擔憂正在被迅速發展的技術手段所消解,在不少國家,檢測毒駕早已不採用費時費力的尿檢,而是進行唾液檢查,這項技術基本已成熟。媒體就報道,武漢警方最近首次啟動“唾液試紙”查毒駕,依靠這種“三合一”測毒試紙,當場就能測出結果,效率很高,不過目前“唾液試紙”的檢測成本有些偏高。

  當然,無論尿檢還是唾液檢查,作為技術手段難免會有誤差。例如公民在服用一些藥物後,也能被誤認為是吸毒。此時,如果建立暢通的申訴機制,讓公民可以通過自我舉證維權,相信會盡可能減少對民眾的“誤傷”。

  在吸毒人數以每年40%的速度增長的情況下,加大禁毒力度之外,對吸毒可能産生的各種社會危害加強防範正迫在眉睫。毒駕入刑問題已討論多年,無論是民間還是法學界,對此都呼聲甚高,所以“毒駕”入刑問題不應該再拖下去,時間拖得越長,公共安全的代價就越大。我們已看到,自從“醉駕”入刑以後,醉駕問題已有了很大好轉,酗酒駕駛者已經越來越少,説明“入刑”有著良好的預防犯罪的作用,如果今後再通過社會徵信體系建設等,把“醉駕”“毒駕”再納入到社會徵信系統,將更能樹立起威懾力。

  當然,“毒駕”具體怎麼入刑,是新設立罪名,還是納入到危險駕駛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中,還有待進一步討論。但無論如何,“毒駕”入刑,類似檢測繁瑣,成本較高等問題不能再成為立法的障礙,如果要為“毒駕”入刑投入更多人力、物力、財力,相信絕大多數納稅人都會投下贊成票。方向已然明確,“毒駕”入刑是民意所歸,現在需要的是實質行動。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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