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天久久離不開稅收法治

時間:2015-06-12 10:15   來源:京華時報

  這次環保稅的立法,實際上是把以往的“排污費”整體平移過來,屬於費改稅的法治化。環境治理,需要政府、企業、公民各方的“不自由”來共同約束。

  11日的北京,藍天白雲格外動人,不少人稱讚水墨畫一般。藍天能否久久,要看環保如何發力。而就在前一天,國務院法制辦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徵求意見稿)》全文及説明。意見稿規定,對超標、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徵收環保稅。這一意見稿尚在接受各方理性的檢視,無論如何,都已邁出了可喜的一步。

  稅收手段,是治理污染的關鍵一招。以往,一些企業偷排、偷放之所以屢教不改,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污染成本太低了。相對於數以億萬計的不法利潤,無論是查處的概率,還是處罰的額度,都沒法打消鋌而走險的惡念。也正因為如此,經濟上的重壓將成為防範排污的一堵防火牆,稅收的杠桿功效將會立竿見影。有國外的經驗表明,環境稅確能起到“污染者付費”與合理補償的效果。

  經濟杠桿,行政處罰,一個都不能少。對於違法、甚至構成犯罪的排污,並不在稅收的靶子上,那些需要法律的嚴懲,徹底堵住漏洞。這裡所説的環保稅,是尚未構成違法犯罪,但超過了相關標準的行為的“軟約束”。因此,經濟手段的“軟”與司法機構的“硬”結合起來,才會收穫最佳效果。

  也要看到,稅收法定同樣是不可逾越的紅線。這次環保稅的立法,實際上是把以往的“排污費”整體平移過來,屬於費改稅的法治化。既然是稅,那就要法治化徵收,這意味著:一方面,收多少稅、怎麼收,不能由執法者任意為之,需要有明確的參照係;另一方面,收來的錢怎麼用、中央地方怎麼分,也要有明確的規範。

  只有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環保稅收、企業行為才會獲得穩定的預期,發揮出應有的效力。這樣做,嚴加規範的不僅僅是企業的行為,還包括政府的執法行為。比如,機動車等一些不在法定徵收範圍內的標的,決不能成為“過頭稅”的覬覦對象。而環境治理,需要政府、企業、公民各方的“不自由”來共同約束。

  文明意識的提高,環保共識的形塑,不能單兵突進,還需合力為之。一些生活在大城市的人們,發現最近藍天多了,霧霾悄悄走遠了,這正是我們共同努力的結果。通過法治的進程,科學地勾畫出政府與市場的邊界、生産與污染的邊界,藍天才能久久動人,公民理性才能漸漸生成。(井橋夕)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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