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女子自稱江西歌唱家,在微信朋友圈中兜售春晚直播和綵排門票,價格也從綵排票的7000元到圓桌座位的23萬元不等。9日下午記者聯繫上該女子,她向記者確認確實正在出售春晚門票。而央視的工作人員則向記者表示,2015年央視春晚從未以任何方式、通過任何渠道銷售春晚門票,並提醒網友不要相信、謹防受騙。(2月10日《北京青年報》)
春晚萬眾矚目,春晚門票自然充滿誘惑,網上兜售門票也不是一天兩天。媒體記者的調查還顯示,在具體操作中,兜售者負責安排購票者進入央視演出現場,付款方式是支付寶支付,先看節目後付費,大年三十的票還進行面議,這些措施可以最大限度保證購票者不會上大當,反而具有相當的可信度。
而對於網上兜售春晚門票,央視則反覆重申春晚沒有銷售門票,這自然具有足夠的可信度。畢竟春晚不是商業演出,大年三十的“精神年夜飯”,帶有公益性質,即便是雲集參演的大腕也沒有出場費。再者歷年的春晚都沒有對外售票的先例,所以銷售門票是不可能的。
但是,央視不對外銷售春晚門票,不等於春晚演出不需要觀眾,因為觀眾往往是演出現場的一部分,如綵排的現場有時會安排大學生、軍人家屬觀看,給演出造氣氛。至於春晚直播的觀眾,人們並不陌生,相當部分是各行各業及方方面面的代表,體現了團結、和諧、歡樂的氛圍。那麼,需要觀眾自然需要相應的入場憑證,這種憑證不管是什麼形式,客觀來説就是門票。
春晚的影響力是多方面的,眾星雲集、場面宏大、節目精良,再加上一年一度的機會,足以承載起多方面的需求。事實上,門票只要一存在,就為任何形式的流通、交易創造了可能,從而畸生出一條各取所需的利益鏈條。毫無疑問,這對於央視來説是應當防範的。否則,春晚演出邀請觀眾,就可能變成資源變相尋租、借機牟利的商機,甚至出現內部暗箱操作的商業票務。
網路微信兜售春晚門票,公眾質疑的並非其是真是假,而在於春晚任何形式的門票有沒有“體外銷售”的可能。一旦真有銷售,問題的關鍵還是出在了內部。試想,沒有內鬼,這些“仲介”又如何能把人帶進去,如何完成受邀群眾與購票者之間的替換和利益交換?
現象在圍墻外,癥結卻在圍墻內,“春晚門票”別止于聲明。央視不僅需要加強春晚綵排與演出觀眾邀請的管理,從程式環節上堵塞漏洞,也要管好自己的工作人員,杜絕內外勾結、以權謀私借機腐敗。此外,對春晚直播現場觀眾的構成與邀請方式等資訊,要採取適當方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回應社會關注。(房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