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揚州市寶應縣望直港鎮望直港村137畝農田自2008年被政府違規徵用後就一直拋荒一事,最近被曝光。徵地時非但沒有土地徵用手續,還找小孩代部分村民在協議上簽字。針對土地拋荒,望直港鎮周姓副鎮長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表示,“地荒就荒了,有什麼了不起,國家荒的土地太多了”。(新華網11月4日)
周副鎮長的雷語或許又會被“媒體應對”專家引為不善應對的案例吧,不過,其言論還真是恰好表達了某些官員的“土地觀”,也印證了如今土地徵用的亂象。比起某些所謂工業園區的大面積荒蕪,望直港鎮137畝農田的拋荒,實在是小巫見大巫。
在土地財政時代,徵地拋荒首先顯現出相關土地法規的尷尬。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於徵地拋荒早就作出了明文規定,如《土地管理法》《閒置土地處置辦法》等明確規定,土地撂荒一年以內,土地管理部門要依法對土地使用權人徵收一定閒置費;滿兩年未利用的,土地管理部門可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這看起來似乎很有約束力,但在土地財政時代,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已呈現出嚴重的“公司化”傾向,尤其是某些徵用土地的操作者與一些執法者成為同一條船上的人。比如,諸多開發區、工業園區的管理部門,都附設了土地管理分支機構,這些部門又怎麼敢不聽命于地方政府及其派出機構“管委會”呢?於是,相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就難免落空。
土地財政時代,也意味著催生出了一個“過度招商”時代。深究“土地揮霍症”的根源,正是“過度招商”時代的畸形政績觀。要招商引資,地方政府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土地。對於相當多的地方政府來説,所謂“栽下梧桐樹,引來金鳳凰”,壓根兒就不是指營造一種成熟的重商環境,或者創造特別溫馨的創新條件,他們能有用武之地的領域,無非是折騰土地。於是乎,投資商的影子還不知在哪,甚至商家投資的意向跟本地毫不相干,地方政府就先要將農民手中好端端的土地徵過來,打出某某産業園的旗號。
“名園一自邀遊賞,未許凡人到此來。”一些招商引資項目連影子也沒有,農民卻早就別想耕種了。地方政府的專業招商部門天天拿著相關土地規劃圖、項目策劃書,一撥一撥地引著魚龍混雜的客商們參觀。殊不知,經濟發展、産業落地、項目投産之類總有其自身規律,很難以地方政府刻意招商的主觀意志為轉移。
這種“土地揮霍症”還可能助長土地交易過程中的種種貓兒膩。地方政府既然要急於招商,那就難免“蘿蔔快了不洗泥”,於是一些投資商盯準了地方政府的急功近利心態,有時甚至在官商合謀之下,直接出現了投機性圈地。既然隨便編個故事,就可以換來寶貴的土地資源;既然隨便想一個什麼名目,就可以動輒取得數百畝的土地,那又何樂而不為呢?在地方政府過於熱心招商之際,投資商順坡下驢大大方方地把地圈佔了,在經濟形勢不景氣或投資商自身實力不足的情況下,人家就拋荒著,不就屢見不鮮了嘛。(嚴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