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依法治國法律人的思考

時間:2014-10-20 12:09   來源:光明日報

  金秋十月,矚目北京,即將召開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在黨的歷史上,這是第一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召開的中央全會。

  “依法治國”何時提出?如何成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如何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發揮重要作用的?本報從今日起推出《迎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特稿——依法治國法律人的思考》欄目,通過法學家、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權威人士親歷的故事,講述他們眼中中國法治建設取得的輝煌成就,以及他們對“法治中國”光明前景的展望,敬請關注。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共和國憲法裏的這條基本原則,始終閃耀著光芒。

  風雲激蕩,歲月流轉。從法律人的講述中,我們揭開了歷史的一角。伴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從“法制”到“法治”,“依法治國”從學術概念到成為國家的治國方略;從強調法制建設,加強立法工作,到最終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一路,走了20年。在這背後,有著驚心動魄的故事和不能磨滅的印記。

  從“法制”到“法治”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摘自習近平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2012年12月4日)

  1978年是轉折的年代。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將工作中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並吸取“文革”十年“無法無天”的慘痛教訓,提出保障人民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目標。

  “可能很少有人知道,其實從‘法制’到‘法治’,這個轉變發端于《光明日報》的一篇文章。”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李步雲回憶説。

  1979年12月2日,《光明日報》發表《要實行社會主義法治》一文,作者是當時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的三位研究員:李步雲、王德祥和陳春龍(見左下圖)。文章一開篇就提出:必須實行法治,必須依法辦事,社會主義才能興旺發達。這些提法在當時非常大膽,更大膽的是文章最初的題目,就叫《論依法治國》。

  “這原本是為一次學術研討會而撰寫的文章,我在會上當場宣讀時,引起了《光明日報》編輯的注意。”李步雲説。

  李步雲所説的編輯是已經退休的原新聞出版署副署長、原光明日報副總編輯王強華。他回憶説,“依法治國”是一個帶有全局性的提法,此前中央文件和領導人都沒有提過。經過商量,文章觀點不動,篇幅做刪節,題目修改成《要實行社會主義法治》發表。

  李步雲説,文章發表之初,並不知道影響有多大。直到聽説有讀者把它手抄下來貼在單位門口,才意識到法治大討論的氣氛已經被點燃了。

  李步雲對當時的大討論至今印象深刻——焦點首先集中在“法治與人治”的問題上,很快形成了三種觀點:有人説要實行法治、反對人治;有人説人治和法治都有必要,應結合起來;還有一派則認為,人治與法治是西方的提法,有片面性,我們用“社會主義法制”就行了。隨著討論的深入,焦點逐漸轉向“法制與法治”之爭。

  李步雲認為,刀字旁的“法制”僅僅是法律制度的簡稱,而三點水旁的“法治”則與民主有關,它是指法律在社會中被賦予崇高的地位,包括法律的制定者和執行者在內,所有人都必須遵守。

  1997年黨的十五大上,依法治國被確立為基本治國方略,這場激烈的討論才有了結論。學界普遍認為,李步雲當年的這篇文章,發出了學者對依法治國的第一聲呼喊。

  “依法治國”寫入十五大報告

  我們必須堅持把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斷把法治中國建設推向前進。

  ——摘自習近平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2014年9月5日)

  1996年2月8日下午2點多,65歲的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王家福從家裏出發,趕往中南海懷仁堂。

  下午3點整,中央第三次法制講座正式開始。作為主講人,王家福向中央領導同志講授了《關於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理論和實踐問題》。

  這次講座意義非凡,不僅在王家福的人生中,而且在中國法治史上留下了濃重一筆。“這是事關我國治國方式進一步完善的重大問題,講課那天我真是滿懷激情、歡欣鼓舞,同時也覺得手上的講稿沉甸甸的。”王家福説。

  王家福回憶當時的講稿共有16頁,講了四個問題:一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根本大計;二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三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一個漸進的歷史發展進程;四是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為更好地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而努力奮鬥。

  事實上,這份講稿是法律人集體智慧的結晶,一定意義上也是法治大討論的成果。作為課題組成員,社科院法學所李步雲、劉海年、劉瀚、梁慧星、肖賢富等學者都作出了貢獻。

  後來,王家福參加了黨的十五大報告的起草。以他為代表的一批法學家向中央建議把“法制”改為“法治”。雖然也有不同意見,但這個建議最終得到採納。1997年9月,黨的十五大勝利召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寫進了十五大報告。

  1999年3月召開的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又寫入了憲法,成為一項不可動搖的憲法原則。此時,距1979年那場法治大討論,已經過去了20年。

  隨著實踐的推進,人們對依法治國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化。黨的十六大提出讓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十七大提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十八大進一步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並把法治確立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

  王家福今年83歲了。他細心保存的那份講稿,紙面已經泛黃,不過似乎還能嗅到墨香。作為確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參與者、見證者,他説,“依法治國”寫入黨的文件,雖然只有4個字,但其實標誌著一次偉大的觀念變革。在變革的時代,學者的作用就在於為國家的決策提供理論幫助和智力支援。

  從“無法無天”到“有法可依”

  “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經過長期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我們國家和社會生活各方面總體上實現了有法可依,這是我們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我們繼續前進的新起點。

  ——摘自習近平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2014年9月5日)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闞珂看來,“依法治國”,前提是“有法可依”。

  十年動亂,讓闞珂親身感受到了“無法無天”的可怕。“文化大革命”剛開始時,他還是中學生,偶然遇到的一件事讓他至今刻骨銘心。

  “有一天,學校讓我到市裏送一份材料,我路過‘群眾專政組’時,看到有個人把手槍頂在一個‘小偷’頭上審問、厲聲訓斥,這個孩子嚇得哇哇大哭,連連求饒説‘我再也不敢了’。這是我親眼看到的,真叫‘無法無天’。”闞珂回憶説。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全會深刻總結了“文化大革命”嚴重破壞社會主義法制、“無法無天”的慘痛教訓,強調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十六字法制建設方針的提出,是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重要性認識的一次飛躍。”闞珂説。

  也正是在這次全會上,黨中央明確要求,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應當把立法工作擺到重要議程上來。1979年,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一次通過選舉法、刑法、刑訴法等7部法律,標誌著我國的法制建設邁入健康發展的新時期。

  1997年,黨的十五大明確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表明我們黨要求加緊構建法律體系,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這對立法工作者來説,既是機遇又是挑戰。”闞珂説。

  闞珂1986年到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工作,他見證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由“初步形成框架”到“初步形成”,再到“基本形成”和最後“形成”的全過程。

  2011年3月,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的吳邦國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萬人大禮堂宣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于2010年底如期形成。“當時,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長時間熱烈鼓掌,大家都十分欣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標誌著我們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都實現了有法可依。”回憶起當時的場景,闞珂依然心情激動、感慨萬千。

  闞珂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是我們黨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堅持依法執政的重大歷史性成就,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進程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國立法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長路漫漫,未有窮期。“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表明,法律體系的形成只是實現了立法工作的階段性目標,並不意味著立法任務的終結。伴隨改革發展和民主政治的進程,完善法律體系將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長期任務。”闞珂説。(本報記者 王逸吟 殷泓)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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