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必須是遵循社會規律的包容性發展

時間:2014-08-29 10:52   來源:人民日報

  發展既是經濟問題,也是社會問題。當前,我國經濟步入新常態,正確認識新常態,積極適應新常態,需要我們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不僅遵循經濟規律、自然規律,也要遵循社會規律,實現以人為本的包容性發展。

  世間萬物,規律支配。社會運作同樣有其規律,是一個客觀必然過程。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相互交織,互為依託,又相互制約。發展的主體是人,發展的目的是人。人又是社會之人,發展不僅是經濟的發展,也是社會的發展。只有遵循社會規律,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協調,堅持公平正義,讓全體人民共同參與發展進程,共同享有發展成果,實現包容性發展,才能彰顯大寫的“人”字。這樣的發展才是以人為本的發展,才是體現社會文明進步的發展。

  遵循社會規律實現包容性發展,是經濟進入新常態的必然要求。新常態下,我們可以不必糾結于速度,而用更大的精力改善民生、推進社會發展,讓更多的發展成果落實到群眾身上。速度的底線是保證就業、是保證人民生活改善。增長速度換擋、結構調整陣痛、前期刺激政策消化三期疊加,必然會遇到許多新的問題,改善民生和社會建設任務十分繁重,更加需要平衡改革發展穩定三者關係。這就要求我們加大改善民生和社會建設力度,化解突出矛盾,為人民辦實事,讓人民得實惠,不斷提高發展的包容性,把發展中的“人”字寫得更大,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遵循社會規律的包容性發展,是促進公平正義的發展。發展以人為本,發展屬於每個人,我們要順應人民群眾的新期待,全面深化改革,促進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創造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打破階層固化、利益藩籬,讓每個人擁有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機會,使不同社會群體、市場主體各得其所、各展其能,為發展夯實最廣泛、最深厚的社會根基。

  遵循社會規律的包容性發展,是注重民生改善的發展。改善民生已取得巨大進步,但還有不少歷史欠賬和薄弱環節,人們嚮往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舒適的住房、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我們要準確把握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結合點,將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的聚焦點放在惠民生上,雪中送炭解決實際問題,增加公共産品有效供給,保基本、補短板、兜底線,向民生改善要發展潛力。

  遵循社會規律的包容性發展,是社會和諧穩定的發展。改革發展穩定越來越彼此交融、相互作用,如果發展成果、改革紅利不能惠及全體人民,發展將沒有意義,改革會失去動力。要把改革力度、發展速度與社會可承受程度統一起來,準確把握改革發展穩定的平衡點,尋求“最大公約數”,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治理,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和諧穩定,最大限度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凝心聚力推進改革發展。

  “天地之間,莫貴於人”。遵循社會規律的包容性發展,將給人民帶來更多福祉,使經濟社會發展充滿活力。(人民日報評論員)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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