扳倒“開房門”官員 私調監控就無罪?

時間:2014-08-07 13:07   來源:新京報

  去年11月,網上熱傳一段廣東湛江市國資委副主任馮某與女下屬酒店開房的視頻,此事也得到湛江市紀委證實。如今馮某仍在被調查中,而當地一派出所原副所長謝某奮,也捲入此案獲刑:他因受企業老闆所托,兩次調取酒店的視頻監控,並在事後收受5000元好處費,最近被當地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刑兩年六個月。(8月6日《新快報》)

  與女下屬開房的涉事官員還沒栽,證據提供者就先被判刑了,聽上去,這有些離奇。在網上,不少人為謝某奮“喊冤”,認為他調取開房視頻扳倒了問題官員,是“反腐”有功,不應獲刑。果真如此嗎?

  毫無疑問,在此案中,馮某與女下屬開房,涉嫌違紀,它背後有無連著其他問題,確應被查究。而其醜行能遭曝光,很大程度上,就得益於謝某奮的調視頻與“網曝”。正因如此,很多人覺得謝某奮是在行監督或調查之責。

  但這經不起法理拷問:監督官員,就能罔顧法規?具體來説,事發酒店並不在謝某奮任職派出所的轄區內,他就算知道馮某違紀線索,也應向轄地有關方面舉報或反映才對;事實上,他在調取視頻的過程中,也並未按規定出示公安局介紹信等,屬於違規調閱,事後相關視頻在網上散播,侵犯有關當事人隱私等,他也難辭其咎;再者,他調取視頻,意圖並非為了反腐,而帶有“吃黑”味道,是替企業老闆辦事,事後還收受5000元好處費,已構成受賄罪。對其判刑,合情合理。

  應看到,在時下,以“自媒體”手段曝光桃色視頻,如今已成監督舉報違紀違法官員的重要手段,但它也易“越界”。畢竟,監控視頻作為含有公民言行舉止的載體,若相關權力機關調取查看,沒有程式限定,很容易導致權利誤傷。而眼下,對於公共監控管理,我國目前沒有國家統一法規,但部分省市有地方性明確禁令,禁止私人調閱、複製和傳播公共場所的監控,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公民個人權益免受侵害。

  就報道中的個案來看,如果馮某與女下屬存在不正當關係,那則屬於違紀行為,應由紀委工作人員依職權對視頻資料進行調閱;而即便如謝某奮所説是“抓嫖”,那也該由公安機關在履行法律程式的前提下,由民警對視頻資料進行查閱。謝某奮雖是一名派出所副所長,但私自調取視頻的做法,仍逾越其職責範疇,涉嫌知法違法。

  説到底,雖然謝某奮的行為某種程度上取得了反腐效果,但自身受賄的“揭腐”,卻逾越了法律底線與規則意識。本質上,遏制“監督”名義下的濫權和查處違紀行為,也並行不悖。而公眾在看待收錢“揭腐”的問題時,也該摒棄“反腐有功”想像,多些法律視角。(劉建國)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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