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降七級”背後的反腐加速度

時間:2014-07-17 13:34   來源:京華時報

  昨天,中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又有3名副省級官員被開除黨籍:青海省委原常委毛小兵被雙開,雲南省委原常委張田欣被降為副處級非領導幹部,江西省委原常委趙智勇更是被一擼到底降為科員。

  官員被連降七級,如此跌宕起伏的情節過去只在古代演義小説中見過,無怪乎網民爭相圍觀。此前,我們能看到的對黨員領導幹部的處分,多是“雙開”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十八大以來被調查的35名省部級高官中,除尚未公開處理意見的,已有21人被開除黨籍,其中18人被“雙開”。

  “單開”還是“雙開”,自然要依涉案人的違紀行為和違紀情節來定。基於此,中紀委通報的表述在公共輿論場上被字斟句酌地審讀。如毛小兵,被中紀委查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鉅額賄賂;與他人通姦”。這被認定“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違法犯罪”。故而毛小兵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也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而張田欣的問題則是,“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産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對趙智勇問題的官方描述就更簡單了,只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

  目前尚不知道張田欣所涉失職瀆職為何起事件、該失職瀆職行為是否涉嫌犯罪,張田欣和趙智勇共有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是否涉嫌貪污、侵佔或受賄,數額是否達到刑事立案標準,這都需要後續的資訊公開解疑釋惑。依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貪污或受賄在立案數額上起點只有5000元。一個省部級高官因違紀被調查,而且涉及謀取私利,如果涉案不足5000元,遐想空間著實豐富。

  震撼輿論場的“連降七級”,應為行政處分。黨紀處分只有五種,分別是“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針對公務員的行政處分則有六種,分別是“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只有行政處分才有“降級”一説。而黨紀處分、行政處分與司法處分並不衝突。在法律上,只要官員涉嫌職務犯罪且已達到立案標準,檢察機關就應立案查處。至於檢察機關介入的時機,也未必要與紀檢調查保持一致。現在就來判斷張田欣和趙智勇已涉險“過關”,可能還為時過早。

  從紀檢查案和資訊公開的一般過程來看,多為紀檢宣佈立案,另由組織部門通報免職,再由紀檢機關公佈調查結果。這個過程通常需要幾個月甚至跨年份,而張田欣案是當天通報,當天免職,4天之後又完成了開除黨籍處分,這説明紀檢辦案與資訊公開的速度都在加快。至於還有網友猜測張與趙是否屬於有坦白和立功表現,因此中紀委才特別給予他們從輕處分。在資訊未進一步公開之前,這樣的猜測也只能停留在猜測上。(王雲帆)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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