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權力兼職”體現改革要求

時間:2014-05-29 13:38   來源:人民日報

  為官發財應兩道,這應該成為一個共識。從這個角度看,清理領導幹部企業兼職,沒有完成時

  全覆蓋、無死角、一刀切……對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的規範清理工作,去年10月開始,至今已基本告一段落。中央組織部日前透露,此次共清理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40700多人次,其中省部級幹部229人次。

  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可説是一個老現象了。對於這一痼疾,我們出臺了各種規定。早在改革開放之初的1984年,中央就出臺了禁止黨政機關幹部經商、辦企業和到企業兼職的規定。中央組織部2004年、2008年曾兩度發文重申這個要求,公務員法中也有相關規定。對於退休領導幹部到企業任職,也一直就有明確要求。在這個問題上,中央的態度從來就是嚴格要求、堅決禁止的。此次集中規範清理,正體現一以貫之的邏輯。

  然而現實中,“權力兼職”卻並未斷根。在企業兼職取酬,利益的誘惑自然不用説了。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兼職者往往或是剛退下去的老領導、或是位高權重的現領導,礙于面子、懾于權力,往往監督不到或是不敢監督。而一些兼職者,也認為是“合法勞動、取之有道”,所以放鬆了對自己在這方面的要求。

  不是在企業兼職就必然腐敗、陷入“灰色”,有些退下來的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也確實發揮出餘熱,有益於社會。但毋庸諱言,從更大範圍看,在一些企業的違法行為背後、不正當競爭的背後、打擦邊球的背後,確實與領導幹部企業兼職有很大關係。所謂“關係就是生産力”“人脈就是資源”,企業請領導幹部去兼職的,往往看中的是領導手中的權力、幹部握有的資源。而所謂拿人家的手短,或者“在其位謀其事”,兼職兼成企業的“自己人”,一旦碰到衝突、相關的事,兼職的領導幹部在本職上難免會通融通融、鬆動鬆動。為什麼一些企業造成環境污染卻不被處罰或是只“罰酒三杯”?為什麼一些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能得到特殊照顧、享有其他企業得不到的特權?原因固然很多,但“上面有人”,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也是其病根之一。

  當此之時,作風建設正在大力推進,教育實踐活動正在深入展開,根絕領導幹部的企業兼職行為,正當其用,也正當其時。管住公款吃喝、管住奢侈浪費,就是要管住不規範的權力運作,管住隨心所欲的權力濫用。即便在企業兼職不想腐敗、也沒有腐敗,但瓜田李下,很難阻止人們的“負面聯想”“腐敗猜測”。更何況,人的精力有限,心思用在本職之外,又怎麼保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從這個意義上説,對領導幹部兼職問題,制度的閘門一刻也不能松。

  全面深化改革,正是清理領導幹部企業兼職的契機。“權力兼職”之所以能夠發揮作用,除了領導幹部自身的原因,也是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干預過多”之流弊。如果資源配置、經濟運作中政府話語權過大,兼職官員自然能夠輕而易舉地為企業“幫忙”“謀利”。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在體制機制上杜絕政府職能錯位、越位、缺位現象,領導幹部的兼職自然會成為一張“空頭支票”。反過來,清理領導幹部的兼職行為,也能規範政府行為、還權于市場和社會,達到相輔相成的效果。

  習近平同志反覆告誡黨員幹部,千萬不要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還要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官商結合必然導致官僚主義。為官發財應兩道,這應該成為一個共識。從這個角度看,清理領導幹部企業兼職,沒有完成時。保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的高壓態勢,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治本之策,才能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讓“權”與“利”徹底分家。(陳向陽)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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