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街頭憤怒”的權利誤區

時間:2014-04-22 13:27   來源:人民日報

  唯有政府與民眾雙向認識的昇華,才能期待“城管打人與被打”的迴圈不再上演,才能讓我們生活的城市更加文明、更加和諧

  4月19日發生在溫州市蒼南縣靈溪鎮的城管打人與被打事件,演變成執法衝突誘發街頭憤怒的一個案例。按媒體報道,城管執法時與一名拍照的過路群眾發生衝突,引發群眾圍堵城管執法車輛;衝突過程中5名城管工作人員被打傷,其中兩人休克、傷情危重。最新進展是,參與挑頭滋事的15名嫌疑人員,以及參與毆打他人的3名違法城管工作人員,均已被拘留。

  在建設法治中國、完善現代治理的語境中,這類事件的上演,令人心情沉重。少數城管人員的粗暴執法、抗拒監督本已是有錯在先,由此導致的更大範圍的非理性行為,更將應有的文明意識和法治思維趕出場外,形成了一個戾氣迴圈的怪圈。這樣的彼此傷害,加劇了公眾對城管固有的負面印象,也給城管從業者心靈蒙上陰影,甚至可能讓其在今後的執法過程中心態失衡、進退失據。

  同樣令人心情沉重的,還有聽聞此事之後一些人的反應。聽説城管被打,且有錯在先,有些人的第一反應不是從法理人情的角度反思事件的起因,更不是尋找如何彌合分歧、化解矛盾的對策,而是頓感歡欣鼓舞、揚眉吐氣,認為這再次證明了城管部門的“邪惡”,“打得實在是好!”可是,通過以牙還牙、以暴制暴的方式,聚眾圍堵、毆打執法者,捍衛出來的所謂“正義”,真的就是“替天行道”嗎?當蕓蕓眾生的正義之氣,在憤怒情緒下演變成拳腳相加的群毆,當平靜的街頭,最後要看誰的拳頭更硬誰才“有理”,我們真的敢拍手稱快嗎?

  放置在“公民”這一身份面前,沒有任何人是“活該被打”的——不管是監督拍照的市民,還是被民眾怒火傷害的“臨時工”,都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個體,也都有著不可剝奪的合法權利,這些權利,並不因為他們的身份不同而改變。從這個角度來看,如果有“不該”兩個字,蒼南事件裏頭有太多的不該:城管不該對拍照監督的無辜路人施加拳腳;少數市民不該不問真相傳播“城管打人致死”的謠言;即便情緒再激憤,也不該用“暴打”來懲罰犯了錯的城管……遺憾的是,所有的“不該”都沒有在法治的邊界面前戛然止步,而是被情緒所裹挾,環環相扣地疊加在一起,最後導致了令人扼腕的悲劇。

  法治尊嚴不容侵犯。對此,當地公安機關的態度是鮮明的,那就是:秉著公開、公正、一視同仁的原則,依法依規對有過失的雙方嚴肅查處,絕不姑息。而從更長遠的角度思之,要從根本上防止悲劇的重演,只能靠法治思維和理性意識,逐步建構起城管部門與市民之間的正常關係。

  城市執法的立身之本與終極目標,都是為百姓服務的。一個服務於民眾的部門,面對社會抱怨情緒,首先應該積極反思,制定出有效的政策,解決矛盾,拯救公信,讓民眾相信執法者的自我糾錯能力和勇氣,讓大家相信法治的程式足以擺正失衡的天平。客觀地講,城市管理的瑣碎蕪雜,讓城管部門幾乎天天要面對大大小小的矛盾:屢糾屢犯的違規擺攤,神出鬼沒的小商小販,層出不窮的衛生問題、噪音污染……但長期的任務重壓和職業焦慮,並不能成為粗暴執法的理由;而從業人員素質的參差不齊,使得城管部門更應從提升自身管理水準抓起。這些年來,從各種“柔性執法”的探索,到換位“臥底”的體驗,很多地方的城管部門都在積極尋找提升治理水準的路徑。這樣的改變與改善,需要付出更多努力,因為在信任度依然有待提升的當下,任何一起城管不規範執法事件,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消解城管隊伍的整體努力,只有守正與糾偏雙管齊下,城管這個職業才能得到更多的理解、尊重和支援。

  換位思考是化解矛盾的最好鑰匙。對於廣大市民來講,城市是我們共有的家園,與攤販們的養家、城市生活的便利一樣,優美的環境、井然的秩序也是廣大市民的生活必需。在整體文明素養都有待提高的當下,無論是城管還是市民,都需要培養現代公共意識,學會站在彼此的立場想問題。遇事拳腳相加、隨意揮灑戾氣,突破文明規則,甚至挑戰法律底線,最終傷害的只能是社會的共同利益與自己的根本利益。唯有政府與民眾雙向認識的昇華,才能期待“城管打人與被打”的迴圈不再上演,才能讓我們生活的城市更加文明、更加和諧。(畢詩成)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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