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曝光,湖南省雙峰縣委、縣政府以紅頭文件的形式,“請求”將涉嫌收購25根象牙的犯罪嫌疑人李定勝取保候審,理由是“如果對李進行長期羈押,勢必影響該項目的正常投産”。結果,2013年李定勝被取保候審,如今一年多過去了,案件已經移交檢察院起訴,但至今仍未能開庭。
縣政府紅頭文件代表著公權力,怎能公然為犯罪嫌疑人開脫?又豈能干預司法審判?如果以企業受到影響為由,讓不法之徒逍遙法外,就會助長這樣一種錯誤思想:社會影響越大,反而越能製造投鼠忌器的效果,越能逃脫法律制裁。如此一來,司法公正何存?法律正義安在?
構建法治社會、打造法治政府,這早已是社會共識。無論是“居廟堂之高”,還是“處江湖之遠”,法治都是人心所向。在司法案件中,法律應是最高的“判官”,權力過度干預,勢必出現“權大於法”的扭曲。無論是“為經濟發展而折腰”,還是“因權力干預而摧眉”,都與法治社會的建設背道而馳。希望當地回歸法治軌道,尊重司法獨立審判,呵護社會正義。(龍敏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