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中脫穎的才是千里馬

時間:2014-04-16 13:53   來源:人民日報

  最近,不少地方開始推行“一元錢開公司”的新政,辦理營業執照的人明顯多了。這種低門檻的“認繳登記制”,正在深刻影響著創業的節奏。事實證明,簡政放權是打開潛力之門的鑰匙,是激發市場活力、鼓勵人才創新的催化劑。

  在簡政放權“放”出來的各類人才中,企業家這一特殊群體至關重要。經濟學家熊彼特認為,企業家的創新活動,是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就企業家與技術的關係來看,近數十年的經驗表明,當代科技的重要特徵是“在創業中創新”。活躍的企業家創業,能夠有效地促進技術的創新。從比爾蓋茨、喬布斯、扎克伯格,到柳傳志、馬雲、馬化騰,無不説明,創業活動越活躍,社會中蘊藏的潛能越能充分釋放。

  “千里馬”是賽出來的,不是相出來的。更多的時候,真正的“伯樂”是創業、創新的實踐。這場競爭,對創業者個人而言,是一種積極的就業方式、生活方式。對整個社會而言,實業的興旺能夠帶來更多的就業機會。相反,處於創業、創新活躍期的青年,如果得不到施展才華的機會,不僅會浪費巨大而寶貴的人力資本,也會抑制社會成員的進取意識,加重上升空間的壅塞,引發社會失望和不滿。

  培養“千里馬”,要讓其感受公平和尊嚴。把機會公平的理念鑲嵌在每個人的心裏,推動人的自由全面發展,乃是中國夢的題中之義。形成鼓勵創業、包容失敗的社會氛圍,創業興國的戰略方向不可或缺。從普適性的角度來看,創業興國具有一些基本的共性:保障社會成員在大致相同的起跑線上創業競爭;“負面清單”範圍之外的行業和領域都能進行嘗試;所有創業者平等使用各種要素,平等受到法律保護。

  找到“千里馬”,還需創造更多賽馬平臺。與其他戰略相比,創業興國戰略可能不需要大量公共資金的投入,但卻須臾離不開良性制度的護航。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的各項改革措施,如“先照後證”的工商註冊登記制度,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由要素市場決定的報酬機制,普惠的金融,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彰顯公平的基本教育體系,健全的法制,等等,都是所謂的創業之“良法”。類似于“一元錢開公司”的新政,對於降低創業成本、激活人才創造力,具有標誌性作用。

  企業家才能的自我發現,在於創業過程中的不斷實踐和試錯。市場經濟是最好的試驗場,商戰的優勝劣汰雖然殘酷,卻能把年輕人身上特有的創意和闖勁,轉化為推動産品創新、社會進步的正能量。而這,才是人才脫穎而出的根本機制,是自我發現、自我實現的最佳路徑。(劉培林,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展戰略和區域經濟研究部副部長、研究員)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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