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綠色金融促低碳發展

時間:2013-12-23 14:44   來源:經濟日報

  發展綠色、迴圈、低碳經濟,必然催生綠色金融。綠色金融是對傳統金融的延伸和發展,傳統金融單純追求商業效益,而綠色金融追求的是商業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最佳平衡。向綠色金融轉型,是銀行應盡的社會責任,也有利於銀行業擴大影響力。

  近年來,儘管綠色金融項目貸款總量不斷增加,但總體佔比仍較低,我國綠色金融尚處於起步階段。一方面,企業熱衷於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缺乏節能減排的主動性;另一方面,一些高污染、高排放企業在現階段仍有高利潤、高回報,滿足了銀行的逐利特性。

  同時,一些地方政府容易因追求企業完成利稅指標,放鬆對其環境污染的剛性約束,甚至提供各種顯性或隱性的補貼,致使不少資源性産品價格未能充分反映其稀缺程度和環境、社會損害成本。加之節能減排項目技術性強、投資回收期長,在産業結構從“高碳”向“低碳”轉型過程中,風電、光伏設備等行業出現了重復建設、産能過剩的現象,也導致商業銀行信貸風險上升,金融機構執行綠色信貸的長期動力不足。

  現階段我國環境定價機制尚不完善,強化環境責任是實施和推進綠色信貸的基礎,這就要求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積極轉變觀念,不斷完善信貸操作與管理機制,把開展低碳業務努力融入日常工作之中。要根據各地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突出重點,注重與産業政策、環保政策、土地政策的協調統一,加快建立部門之間有效的環境資訊共用機制,實現信貸資金的綠色配置成為未來金融業發展的重點和主流。

  具體而言,金融支援低碳經濟主要有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支援低碳産業發展,二是支援碳交易市場發展。要加快存量信貸結構的調整,以“綠色信貸”機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産業的盲目擴張。在貸前調查、風險審查、貸款發放等流程中,應有針對性地提高業務創新能力和風險管理水準,不斷擴大金融産品的適應範圍,延伸綠色金融的業務領域。還要為碳交易各方牽線搭橋,促進金融與實體經濟的良性互動,大力拓展諮詢與代理服務、探索碳交易實施過程中的金融衍生工具,如期權期貨、貿易融資、財務管理、保函業務等。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或項目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參與節能減排相關的産業基金和投資基金的託管業務,引導社會遊資熱錢回歸實體經濟,形成自身經營特色和品牌,打造差異化競爭優勢。(董少廣)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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