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短信提醒費可收但不能亂收

時間:2013-11-22 13:17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銀行卡餘額變動短信提醒,是一項很方便的業務。無論存錢、取錢還是刷卡購物,相關數據都會及時以短信告知,方便持卡人了解餘額情況。但是,近日傳出消息,原本免費提供短信提醒服務的農業銀行,將從2013年12月1日開始收費,收費標準為每月2元。至此,中、農、工、建四大國有銀行,都已經叫停免費短信服務,開始對短信提醒收取費用。(11月21日《揚州日報》)

  消息一齣,有些習慣了“免費午餐”的消費者對此頗有微詞。他們覺得,為幾條銀行賬戶餘額變動的提示短信,每月要給銀行交兩三塊錢,實在有點虧。但是,在筆者看來,有這種想法的消費者,應該儘快拋棄“免費午餐”的心理,儘量從理性、市場化的視角來看待銀行的短信提示費的問題。

  首先,依據《價格法》《商業銀行法》,以及《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銀行對短信提醒進行收費,是有法律依據的。其次,銀行向客戶發送的短信提示,並不是自己産生的,它也要購買電信運營商的服務才行,這其中必然涉及成本,那麼,從市場經濟的角度來看,按照誰享受了服務,誰就應該為服務買單的原則,客戶理應為此付費。最後,銀行的短信提示費並不是強制收費,而是可以選擇的,如果客戶不需要這樣的服務,或者覺得這樣的收費不合理,那麼可以選擇取消收費。

  在筆者看來,有了這三個前提條件,銀行對短信提醒業務進行收費,就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對短信提示進行收費沒有太大問題,並不代表收費的標準,收費的方式等也沒有問題。換句話説,銀行提供的短信提醒可以收費,但要明明白白地收費,而不能亂收費,糊裏糊塗地收費。

  先説收費標準。目前多數銀行只説向客戶發送提示短信會産生費用,會有成本,所以要收費,但是成本是多少,費用又是如何産生,如何計算的,卻語焉不詳。這就難免令有些消費者不服氣。既然你説收的是成本費用,那就應該把成本到底是多少告訴消費者,讓客戶的消費明明白白。否則,就難免給人以銀行“賤買貴賣”,連幾條短信也要從消費者身上賺錢的嫌疑。

  再説收費方式。現在多數銀行對短信提示費,採取的是包月或包年的性質,但是,客戶的情況卻千差萬別——比如有的客戶賬戶餘額變動頻繁,一個月可能有幾百次,那麼一個月兩塊錢,他會覺得很划算;但有的客戶一個月餘額就變動一次兩次的,也要被收取兩三塊錢,他肯定覺得很吃虧。所以,銀行不妨從維護客戶利益,堅持人性化服務的原則出發,豐富自己的收費方式,針對不同客戶群體制定不同的收費模式,供客戶自行選擇,各取所需。(苑廣闊)

編輯:張潔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