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江永縣政府17日證實,網上舉報反映的該縣個別領導子女親屬在本地和異地調動中存在違規行為的問題屬實,決定對黃某、聶某等7名未經招聘程式違規進入事業單位的職工予以清退。近日有舉報稱,江永縣6名縣級領導幹部為子女偽造在外地工作的檔案,之後將其調回江永縣行政或事業單位工作,以規避本應該參加的統一招考。《11月18日《新華每日電訊》)
從網友舉報到媒體報道,再到江永縣在報道刊登的當天中午就派出3個調查組,以及如今相關人員被辭退,不能不説當地相關部門動作迅速、決心夠大。但讓人意猶未盡的是,將違規進入事業單位的官員子女清退,仿佛就畫上了句號。像這種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領導子女,並非少數,往往媒體報道後,就止于將官二代辭退,此謂“拔出蘿蔔不帶泥”。
拔出蘿蔔,豈能不帶泥?但凡官員子女違規進入官場或事業單位,顯然背後都有一幫人在操作,比如官員的下屬或同僚,有時官員親自上陣。在整個操作過程中,程式被瓦解,制度被踐踏,而媒體報道後,僅僅處理官員子女,而放過官員,以及那些具體的操辦者,已經涉嫌包庇。違法、違規成本如此低廉,怎能遏制類似腐敗?
即以江永縣此次醜聞為例,將7人辭退也明顯屬於姑息。偽造在外地工作的檔案,已經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按刑法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現實中,因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而獲刑的人,並非個例。可這7名官二代,僅被辭退,難以服眾。當然,辭退只是第一步,接下來應由司法部門介入。
據17日的中國青年報報道,江永縣委組織部一位幹部告訴記者,被舉報的一些孩子工作還不錯。“如果真的有錯誤,也不是小孩的問題。”這名幹部的擔憂是,如果孩子工作了三四年、四五年,失去這份工作,對他而言是一輩子的事情,對家庭和諧、社會穩定可能會帶來一些問題。這是什麼荒誕的邏輯?官二代違規進入事業單位,難道不是給社會穩定帶來更大問題?寧肯傷害法律和世道人心,也不願讓官二代“受傷”,違規進入事業單位仿佛天經地義,被曝光後不是羞愧而是拿輕浮的理由辯解,這代表了一些官員強悍而可鄙的利我主義。毋庸置疑,對此類問題必須零容忍,如果不根除“蘿蔔”野蠻生長的爛泥垢,恐怕就不可能杜絕此類現象。(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