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反壟斷的難言之隱是什麼

時間:2013-09-25 14:13   來源:新京報

  查處壟斷遭到反彈,整改居然需要3-5年的時間。這是由於電信企業擁有天然壟斷的身份,無疑使拿著《反壟斷法》“尚方寶劍”的監管者遇到了擁有“免死金牌”的被監管者。

  據媒體報道,國家發改委價格和反壟斷部門的負責人近日表示:發改委一直並且將繼續督促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繼續整改寬頻接入領域壟斷問題。其還透露:2011年末宣佈對電信、聯通壟斷問題進行調查時,遭到了來自各方面的反彈。目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的寬頻擴容已由原定的10G擴大到100G。未來,還將督促兩家企業進一步整改,整改的期限為3-5年。

  講話透露出了發改委工作的難度,和前陣發改委對奶粉企業價格壟斷説罰就罰,企業立刻降價不同,發改委查處網際網路接入壟斷遭到了反彈,整改居然需要3-5年的時間。

  法律上,發改委查處寬頻接入的壟斷並不難。寬頻接入領域的業務分為三部分:居民和企業寬頻上網業務,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的網站網際網路接入業務以及寬頻電信運營商間的互聯互通業務。在各個細分的相關市場上,這三部分業務基本都有一個市場份額超過50%的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

  《反壟斷法》第十七條詳細規定了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不得從事的各種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基本涵蓋了目前寬頻接入市場存在的居民和企業上網費用和IDC接入價格畸高、網間結算費用不合理,運營商間互聯互通障礙重重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因此哪個地方的寬頻上網價格,網際網路數據中心的接入價格或者網間結算價格超過了正常的市場價格,無法互聯互通,只要對當地的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的相關行為進行調查,基本可以制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但理論和實踐存在著鴻溝,電信反壟斷有難言之隱。由於電信企業擁有天然壟斷的身份,無疑使拿著《反壟斷法》“尚方寶劍”的監管者遇到了擁有“免死金牌”的被監管者。

  一方面,根據國家的産業政策,電信業務中的基礎電信業務,如本次涉及的網際網路接入業務必須由國有企業經營,這些電信企業都有主管部門——工信部、國資委。

  另一方面,中國電信改革的基本政策是縱向劃分經營市場。這個政策使電信市場的每一個細分領域幾乎都有一個天然的壟斷者,在網際網路接入的相關市場,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分別在北方和南方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國家的政策就是讓聯通和電信天然擁有市場支配地位,這種情況下,它們怎麼可能根據市場經濟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待需要它們服務的企業和居民?

  筆者認為,國家的控制和競爭其實也並非必然矛盾,關鍵在於引入合適的競爭者,如果産業主管部門能在産業政策上,開放其他運營商進入網際網路接入市場,發改委和工商總局能積極利用《反壟斷法》打擊在各地擁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寬頻接入商在競爭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就可以達到既在網際網路接入領域保持國家控制,又引入競爭,把市場激活的效果。但這樣解決問題,需要高層的推動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對門戶之見的破除。(遊雲庭)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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