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棄嬰救助要有制度性安排

時間:2013-01-11 14:32   來源:北京日報

  帶走7個孩子生命的蘭考“14”火災過去7天了。7天裏,當地政府就“一些部門對民間收養監管不力”道歉,縣民政局局長等6名責任人被停職,“愛心媽媽”袁厲害家裏倖存的11個孤殘孩子進了市福利院……但事情並不能到此畫上句號。

  本就不幸的孩子,又在意外大火中殞命,誰都不願看到。但把主要責任歸結到一個不識字、擺地攤、25年來拉扯過百餘殘疾棄兒的中年婦女身上,歸結到她“非法收養”、“私自收養”上,顯然不厚道、更不公平。袁厲害的確沒能讓孩子們過上什麼好日子,但要是沒有她,這些孩子中的不少人可能連個像“傻妮”這樣令人心酸的“代號”都沒有,就早早在冰冷的街頭永遠消失了。“想讓孩子有個活命”沒有錯,指責袁厲害“沒把好事辦好”的人,先要搞明白:這副最終戛然垮下來的擔子,本就不該由她來挑。

  梳理一下袁家孩子的來源,殘疾棄兒佔了絕大多數。應當説,不負責任的親生父母才是這悲劇的源頭,他們的行為就是在犯罪。而當無辜的孩子被拋向社會後,保障這些被遺棄孤殘兒童的基本生存權益,政府就成了第一責任人。發生“袁氏孤兒”的悲劇,政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最大的失職不是沒有好好管住“袁厲害們”,讓“不具備條件”的她們壓根兒甭收養孩子,而是在相當長的時間裏沒有很好承擔起救助棄嬰的公共服務職責。袁厲害收養孩子25年,成了“名”,甚至連110也把棄嬰往她家送,縣裏頭不可能不清楚。但若干年過去還沒建起福利院,對既成事實的民間收養,也沒有效改善其環境和條件,其中當然有“缺錢”這樣的客觀原因,但現在出了事,當地政府尤其是主政官員們依然難辭其咎。

  火災是偶然,但出事背後卻存在某種必然。因此,事故調查,只拿袁厲害説事是不夠的;官員問責,板子只打幾個基層官員是不夠的;結束悲劇,只盯著蘭考一地也是不夠的。

  一場大火,暴露出散落在社會角落的遺棄孤殘兒童群體是多麼龐大,形成原因和生存狀態又是多麼複雜。應當承認,棄嬰現象在全國特別是欠發達地區仍然較為普遍。而法律漏洞、制度缺失、財政投入跟不上、基礎設施建設嚴重不足,又讓大量需要救助的孩子長期游離于政策保障之外。正因為如此,才出現了許多草根“愛心媽媽”,她們曾被戴上各種光環,也常陷入“斂財”之類爭議。但可以肯定的是,“越收越多”的狀況是任何個人無法承受之重,“活命就行”的標準是整個社會無法容忍之輕。要改變以上種種,把責任單獨推給哪一方都不行,必須健全法律制度和棄嬰救助體系。首先最大限度減少病殘兒童的出生,嚴厲打擊遺棄行為的出現;然後是各級政府竭盡所能補上公共服務欠賬、完善救助體系;接下來才是鼓勵民間慈善來作補充,並將之納入監管。

  悲劇不能重演,有所作為的路還很長。該負責的負責,該幹事的幹事,才是對逝去小生命最好的告慰。

編輯:高斯斯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