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天價狗墓”真的是雕像

時間:2012-10-23 14:25   來源:錢江晚報

  近日,南京的喬先生在微博上爆料稱:“南京新世界花園開發商在小區裏為他的狗砌了一個墓,佔地200平方米,按照現在中山陵園地價,約值1000萬元!”消息一齣,引發強烈反響。隨後景區管理方主管的“世界遺産明孝陵”官方微博發佈消息回應,稱開發商放置的只是“小狗雕像”。

  電影《忠犬八公》讓無數人感動。阿根廷一條名為“卡皮坦”的狗在主人去世後守墓6年多,亦被傳為佳話。狗能為人守墓,人為陪伴自己多年後死去的狗建個墓,也似乎是情理之中的事。要緊的是有沒有侵佔他人或公共的利益。

  網上盛傳的這“天價狗墓”,是在一個畫卷型的建築之下,安放了寵物狗雕塑,雕塑底座寫有墓誌銘:“相伴十三載,三星高照來。守護今尤在,愛念永縈懷。”另一面還寫著:“貝貝,西元一九九五年,西元二零零八年六月。”假如“天價狗墓”真的只是一個雕像,首先要面對小區業主們如下質疑:“你們家的雕塑上還寫著生卒年月與墓誌銘?”

  當然,人家樂意在雕塑上刻上生卒年月與墓誌銘,也是他的自由。關鍵在於,這個“雕像”若是安放在自個家中,那誰也沒意見,若是安放在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的綠地上,這就把一己哀思悲情強加給他人了。你哀悼你的狗是你的自由,但你不能強迫所有人哀悼你的狗。事實上,討厭狗的人也多得是,如果説愛狗不需要理由,那麼憎惡狗同樣不需要理由,你讓小區裏憎惡狗的人天天看到你的狗雕像,也是對他人權利的侵犯。

  而比喜愛狗或憎惡狗的衝突更本質的,則是侵奪權利與捍衛權利之間的爭鬥。小區業主認為,開發商佔據了公共用地(包括“天價狗墓”所在地),開發成別墅後營利,而之前承諾的會所、游泳池和網球場無一兌現,他們的證據是一張2005年審批通過的規劃圖。而開發商則拿出一張2007年審批通過的規劃圖表明自己的立場。發微博的業主喬先生強調,小區開發商數次更改規劃都沒有召開過聽證會,這與相關規定不符,而那些屬於全體業主的公共綠地,應該面對小區開放。就此而論,是“天價狗墓”還是一座私人的“小狗雕像”,這其實並不重要,因為就是否侵奪公共財産而言,兩者並無本質區別。

  有網友説:“是天價狗墓,還是雕塑小品,元芳速來徹查此事!掘地三尺一看究竟如何。”我看掘地三尺是不必了,但中山陵主管部門一句“我們得知只是雕像放在這裡以後,已經通知小區的工作人員將小狗雕像運走了”,實在有點輕飄飄,讓人想到屁股與腦袋的關係。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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