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治標與治本

時間:2012-10-16 14:10   來源:廣州日報

  不少人認為“機會平等”是本,“收入平等”是標,只要實現了機會平等,收入平等就是水到渠成的果,只要機會平等了,出現的收入不平等也是合理的。這種把機會平等與收入平等簡單化的觀點是有害的。

  據稱中央決定近期出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這是深化改革的重要一步,值得期待。我們市場化改革的最終目標是實現共同富裕。當前收入差距擴大不僅不利於這個目標的實現,而且已經影響到穩定與和諧。

  分配平等包括機會平等與結果平等。機會平等就是給所有人的平等競爭的權利,讓每個人都有充分發揮自己才能的機會。結果平等就是收入平等。分配平等是機會平等還是收入平等,這是一個始終存在爭議,且至今還沒有一致結論。因此,認識這兩種平等之間的關係是解決分配問題的關鍵。

  不少人認為機會平等是本,收入平等是標,只要實現了機會平等,收入平等就是水到渠成的果,因此,實現分配平等就是要實現機會平等。而且,只要機會平等了,出現的收入不平等也是合理的。這種把機會平等與收入平等簡單化的觀點是有害的。

  收入平等與否的根源機會是重要的,但絕不是唯一的。收入不平等的另一個同樣重要的原因是每個人的個體差異。從現象上看,引起收入差別的原因在於每個人的能力、努力程度和機遇。引起這三種差別的,有制度因素,也有其他因素。劉翔跑得快,我們望塵莫及,不在於制度,不在於機會不等而在於遺傳基因。即使有了完全平等的機會也不會有完全平等的收入,這是無法否認的客觀真理。

  人類社會能實現真正完全的機會平等嗎?我認為,人人機會平等的社會只是烏托邦。現實中,任何社會的制度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任何制度都有缺點。我們設計的制度只能儘量減少機會的不平等,但無法做到完全平等。把機會平等作為唯一的追求,不是分配平等的正確路途。我們重視制度保障的機會平等。但絕不是只要機會平等了,收入如何就可以不管了。

  即使機會平等了,收入也可能有巨大的不平等。在平等的機會之下,每個人由於能力、努力程度和機遇的差別,收入仍然可以有大的差別。尤其在現代社會,由於科技在經濟中越來越重要,商業模式的變化,收入差距還在擴大,這就使我們不僅要改革引起機會不平等的制度因素,還要糾正無論什麼原因引起的收入不平等。改革機會不平等的“本”固然重要,但改革收入不平等的“標”也同樣重要。

  收入的平等絕不是均貧富的絕對平均主義,方法也不是“劫富治貧”的梁山好漢做法,共同富裕也不是每人收入相同。收入平等應該有兩個原則。一是讓有能力的人充分發揮自己的能力,靠自己對社會的貢獻獲得的高收入應該受到保護,同時能力差的人的基本生活應該得到保證。二是縮小收入差距,使之保持在社會可接受的程度內,這就要擴大中産階級。當一個龐大的中産階級形成時,社會就和諧了,收入平等的目標也實現了。

  實現這兩個原則既要治標,也要治本。一方面,我們要改變引起機會不平等的制度,如戶口對人才流動的限制,異地高考的實現,加強農村基礎教育等等。另一方面也要用政策來縮小收入差距。如加強社會保障,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提高對高收入者的稅收等等。

  應該承認,現在的收入分配差距擴大,既有深刻的歷史制度淵源,又有改革中政策的失誤。它的形成並非一日之寒,因此,解決這個問題,也不能畢其功於一役。中央推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表明瞭解決這一問題的決心。我們也相信,隨著方案變為現實,我們的收入分配會向有利於共同富裕的方向前進。(梁小民 著名經濟學家)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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