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費就“大撒把”,當真是無利不起早?

時間:2012-10-16 14:06   來源:工人日報

  據本報10月13日報道,在連續26年收費後,河南省第一條收費橋梁——鄭州黃河公路大橋10月8日起永久免費通行。然而記者調查顯示,免費後,收費站所有閘口都處於開啟狀態,收費人員全部撤離,擋車器、監控攝像頭等原有設備也拆除完畢,這直接導致連日來一些超載貨車紛紛闖關過橋,暢通無阻。

  撤走所有工作人員和設備,當地相關部門當真是免費得徹底,不僅錢免了,管理也一併免了。有錢拿的時候就管一管,沒錢拿的時候就“大撒把”——你們不是呼籲取消收費嗎,現在不收費了,管理也免了。

  同樣是因為收費問題,這幾天,還有一座橋引起輿論關注——今年7月,寧夏吳忠黃河大橋輔道橋撤銷了存在10年的收費站後,當地政府部門又在橋兩端設置了路障,行人和車輛想到對岸辦事,只能繞行3公里外另一座收費橋。媒體10月14日的報道中,寧夏公路管理局相關負責人還稱,封路是因為這條路與高速公路並行,中間只用隔離墩分開,怕車輛傷及行人不安全,10月15日就改稱這兩條輔道本就是高速公路的一部分,當年因為車流量少才隔離出來供群眾使用,如今車流量增大、安全隱患也大,於是要將其重新併入高速公路使用。

  後一個説法似乎可以平息公眾“免費就封路”、“封路為增加新橋收費”的質疑,若不是觸動了人們對路橋收費問題的敏感神經,導致質疑、指責不斷,真相不知道還在哪兒轉悠呢!既然有關部門早就掌握了相關情況,為何不早點兒出來説清楚,偏要搞得如此沸沸颺颺?

  類似之事屢生風波,説白了還是“無利不起早”在作怪——有利可圖的時候紛紛上前,沒利可圖的時候找個藉口甩手不管,這是政府部門應有的作為嗎?

  城市的公共基礎設施對於公眾而言原本就該是免費的,即便一些高速公路因當時修建時的經濟條件所限、如今必須以收費的方式來還貸,免費依然是大勢所趨。因為公眾已經以納稅的形式支付了建設、使用這些公共設施的成本,因此,諸如普通道路、橋梁、路燈、信號燈之類,路政部門、交管部門能説對它們的破損沒有管理之責嗎?時下,不少城市的公廁、公園、博物館等都開始向市民免費開放,如果相關部門都以免費為由不再行服務、管理之責,那這些公共場所的環境和衛生狀況恐怕早已讓人望而卻步了。

  因為不收費了,所以超載、超速之類都不管了,道路、橋梁、過往車輛是否“安好”也不重要了,這反映出一些部門對自身角色和職能的認知錯誤。對地方政府而言,對公共事務和公共基礎設施進行管理和維護,是其義務和責任,這種義務和責任不能以是否有利可圖為前提。不管車輛、行人是否單獨交了過路費、過橋費,保證其安全,相關政府部門都是責無旁貸的。如果真出了事,管理之責亦是逃不掉的。

  進而言之,上述地方政府在公共設施免費之後採取的“大撒把”做法,從根本上説,是多年來“管理等於收費”的錯誤定位的一種延續。超載不是嚴重嗎,那麼罰款解決;超載不斷呢,罰款可以“包月”;一些景區不是環境堪憂嗎,那麼收費解決,“古城維護費”、“生態保護費”,只要踏上我這地界,就得乖乖交錢;一些城市不是擁堵嚴重嗎,停車費、擁堵費,收你沒商量……

  收費究竟能解決多大問題,相關部門心中有數。之所以仍對收費樂此不疲,一方面是看得見的收益,一方面是以罰代管的清閒。久而久之,收費便成了一些部門管理社會事務、解決公共問題的不二“法寶”。如今,既得利益沒了,自然不願再“起早”,甚至是在以故意不“起早”要挾公眾和公共政策,重新回到收費時代。這種想法和趨勢必須遏制。

  所幸,河南相關部門已意識到疏于管理的嚴重性,決定會同大橋涉及的地市的公路管理部門研究分流方案,並將在大橋兩側設立超限檢測設施,保證大橋安全穩定運作。但願這個決定早些付諸行動。

  免費,本是為了讓利於民,提升公眾生活的幸福感,也是公共服務、公共基礎設施回歸公益屬性的大勢所趨。今後,還將有更多地方的更多路橋回歸免費。收費與免費之間的管理和服務如何過渡、銜接,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説法。

編輯:高斯斯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