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不能“自由行”

時間:2012-10-10 11:27   來源:今晚報

  近日鄭州市民王先生在店裏查賬,手機上突然連續接到394條進賬提醒短信。不到90分鐘,共進賬1700多萬元。王先生嚇壞了,回過神來,意識到是銀行弄錯了。轉日王先生起床一開手機,發現又收到近400條錢被“轉出”的短信,1700萬元又“飛”了。

  有網友調侃説,這一場人生起伏,只收穫了近800條垃圾短信。但是這事遠不是調侃的層次,而是讓我們感到了可怕。

  當王先生“進賬”1700萬時,他曾到銀行詢問過能否提取出來,銀行説可以。我們假設一下,如果某一天你的賬號裏突然少了1700萬元,而隨後又被人提走了,你是一種什麼感覺?

  另一方面,當1700萬進入你的賬號後,從法律上説,任何人也沒有權力不經法律手段而進入你的賬號轉走你賬號裏的錢(即使這筆錢是非法所得,也得走法律手續)。但是有些銀行就行,隨意進出客戶賬號,好像賬號成了銀行的“儲物櫃”。

  賬號歸銀行管理,不錯。但賬號裏錢的所有權不歸銀行,歸客戶;處理權不歸銀行,歸法律。而如果銀行把這些“權”全包過來,公眾對自己的資産就“全”沒有安全感可言了。(吳知)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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