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給別人“低調慈善”的權利

時間:2012-08-16 16:30   來源:燕趙晚報

  青島市雲霄路上有一家仗義的餐館店主,為老、弱、病、殘等弱勢群體提供免費早餐。商家是在作秀還是真心做好事?面對記者的探訪,不管是餐館的值班經理還是該餐飲集團的相關負責人,都對記者表示,他們只想做點事,不願對免費餐一事再接受採訪。(8月15日《青島早報》)

  公交車上有老弱病殘專席,體現了社會對弱勢群體的照顧,青島市這家餐館,向老弱病殘等社會弱勢群體提供免費早餐,同樣也是一種照顧。如果説公交車照顧了弱勢群體的身體狀況,那麼這家餐館則是照顧了弱勢群體的經濟狀況。

  該餐館這種低調慈善的態度,倒是讓人們從另一個角度看待這件事。那就是媒體應該允許別人享有“低調慈善”的權利,不能為了新聞報道而強人所難,迫使別人“被出名”。慈善沒有定式,是像陳游標一樣高調慈善,還是像青島市這家餐館一樣低調慈善,完全在於當事人自己的態度和選擇。既然我們能夠寬容看待陳游標式的高調慈善風格,那麼我們就應該能夠理解和尊重這家餐館的低調慈善。

  站在旁觀者的角度,餐館做了善事,幫助了需要幫助的人,就應該被表揚,被宣傳,這樣不但可以宣揚慈善精神,倡導慈善意識,而且可以提升餐館的形象和信譽,給餐館帶來更多的利潤。可是,我們不能以常理去代替餐館的想法,而應該允許餐館有屬於自己的考慮。

  更何況,不管是高調行善還是低調行善,都只是對待慈善事業的一種態度,而慈善的本質和核心並沒有改變,這就足夠了,畢竟我們不能給應該高調慈善還是低調慈善定一個標準。只要是在真正地行善,只要沒有對慈善事業帶來傷害和阻礙,不管是高調還是低調,都應該被尊重、被理解、被寬容。(苑廣闊)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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