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女高男低”與性別歧視無關

時間:2012-08-13 16:35   來源:光明日報

  媒體日前報道,多所高等院校按照性別劃招生錄取分數線,女生分數線明顯高於男生,引起廣泛關注。來自北京、江蘇、廣東的5位律師日前發表聲明,宣佈為在高考錄取中因性別原因失去平等受教育機會的女考生,提供義務法律援助,協助考生進行反性別歧視訴訟。

  所謂性別歧視,是指基於生理性別的差別對待。在社會實踐中,性別歧視往往難以明確界定。如果從絕對平等的角度看,女性也應該有平等的權利從事高危或高勞動強度職業,但是從保護女性的角度看,一般情況下,還是應該儘量避免女性從事危險的工作。

  如今,男女平等觀念在我國已經深入人心,在這種大環境下,很難想像有高等學校敢在招生中有意進行性別歧視。如果高等學校招生中存在性別歧視,教育主管部門和婦女權益保護部門一定會高度關注,認真調查,及時糾正。更何況在網路如此發達的今天,高招中的任何性別歧視,一定會讓涉事高校遭到社會各界強烈聲討。因而從主觀上講,沒有高校敢冒天下之大不韙。

  一些人指摘個別專業的男女比例,比如大家反映強烈的小語種、國防生,認為這些專業“女高男低”是性別歧視,這其實是誤解。就語言專業來説,女性在天賦上普遍比男性更擅長語言,男性要達到女性的語言水準,難度確實要大一些。因此,從平等的角度而言,女生的分數確實應該高於男生,這樣才能招到男生。就國防生而言,眾所週知,由於軍隊對國防生男多女少的特殊要求,女生競爭激烈,分數線自然會提高。山東大學招辦工作人員就表示,國防生錄取中分數線“女高男低”,與部隊對女生的需求少、女生招生計劃少有關。

  就高校招生自主權而言,高校擁有在不違反男女平等這個大原則下的招生自主權,有權自主設置專業的男女招生比例,當然,這是需要經過教育部批准的。2006年,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明確規定:“未經教育部批准,高等學校不得擅自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而且,這項規定在歷年的高校招生通知中被多次重申。因此,出現一些錄取分數線“女高男低”的專業,是高校對專業特點和就業情況等進行過充分考慮的,也是經教育部審慎核準的。搞性別歧視對高校自身沒有任何益處,其無奈在於,總得想辦法讓某個專業裏至少有一名少數性別學生吧。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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