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內可領證”能否改變“證治”癥結

時間:2012-06-25 10:48   來源:華西都市報

  在中國,誰都領略過證件的威力。有證,走遍天下,無證,寸步難行,這就是“證治”的基本特點。如身份證,它是每個人的合法身份ID,一切公共治理、社會服務和福利保障,都需要這個身份認證媒介。還有些證件,如暫住證,則備受詬病。

  日前,山東出新舉措,擬廢棄暫住證,規定流動人口3日內可領居住證。山東10月即將實施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規定,流動人口可視具體情況申領1年期或者3年期的居住證,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常住戶口。

  從暫住證到居住證,從一證難辦到現在的“3日內可領”,這反映了觀念進步,是越來越人性化的體現。而從山東這個法規的名稱也可看出,“服務”排在“管理”之前,這正是根治以往所有“證治”癥結的根本療法。

  民眾辦居住證,是為了享有在“就業、社保、醫療衛生、法律援助、機動車、簽證、子女入學”等方面的權利和實惠。可是,從根本上説,這些服務本是最基本的公共服務,是所有納稅購買了這些公共服務的民眾最起碼的權利。也就是説,上述各項本該全民共用,權益均沾的,不應以某個證件作為準入門檻,厚此薄彼,區別對待。所有居民享有對等的一視同仁的法定權利,而不是以是否是外來務工身份,作為區分標準,這才是民眾尊嚴的堅實基礎。

  有網友曾總結國人一生,發現從出生前準生證,到老無所依領養老金某些地方發明的“未死亡證明”,直至死後火化證、死亡證,至少需要80來個證件。這是“證件中國”的真實寫照,是令人惶恐的“證治”。甚至連養個狗,都需數百元的養狗證。一個個證件,加重了民生負荷,也增添了公共管理的手續成本。

  回到“證治”當道的話題上,若所有公共治理,所有行政人員都“唯證是從”,奉行“文牘至上”,那麼這樣的文牘主義式公共治理和服務,必然效率低下,內耗社會公共資源,而且極易滋生腐敗尋租土壤。而時時事事都以甄別證件來維繫,也等於時刻提醒著民眾,自己必須以證照來顯示自己的“等級”,處處受限,自由尊嚴更是無從談起。

  這樣的“證治”只是想方設法地增強管理功能,同時也大大弱化了服務功能。不管是居住證還是XX證,只有這個證件是為了增加民生福祉,是為了更好服務民眾,而不是多一項監控管制的工具,這樣的證件才是人性化的,才是民眾樂意辦的。否則,缺少服務功能的證照,只是“證治”大軍中又一爭利先鋒罷了,民眾自然提不起興趣。(李曉亮)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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