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小莫/畫
廣東省河源市紫金縣藍塘鎮是一個常住人口不足3萬的地方,“水”讓人十分無奈。由於政府供水工程“年年只會流臟水”,近20年裏,鎮民幾乎都靠買山泉水和打井度日。同時,還必須為每立方米“臟水”掏1.5元。對這一發生在全國最富省份的“怪現狀”,縣、鎮兩級政府的解釋都是:“沒錢”(6月17日《中國青年報》)。
向民眾提供“能喝的水”,是地方政府的法定義務,也是衡量其有沒有履行基本公共責任的一個重要指標。《全國城鎮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十二五”規劃》規定:城鎮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主要由城鎮所在地人民政府負責。無論是藍塘鎮,還是紫金縣,在長達近20年的時間裏,居然一直聽任居民泡在散發著臭氣的自來水裏,不能不説是一種嚴重的失職,甚至就是瀆職。
目前,供水雖然沒有被列為地方官員“一票否決”的項目,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放棄供水的責任。因為這本來就是不言而喻的政府責任所繫,毋須格外提示的。如果地方官員僅僅因為無人對此問責,而置民眾于臭水中20年,只能説是一種本末倒置。
縣、鎮兩級官員均以“沒錢”來搪塞民眾質疑,同樣沒有説服力,不能讓人信服。一年沒錢,兩年沒錢或可理解,但誰能夠相信,這個理由能夠通吃20年而無人為此負責?鎮上的事情還有比入口的水、須臾不可或缺的水更重要的嗎?即便是鎮裏財政收入不高,每年也達到了500萬元,如果官員們果真把水的問題當成是頭等大事,完全可以列出一個三年、五年規劃,以集中財力辦成這件大事。遺憾的是,民眾只看到鎮裏的書記走馬燈一般輪換,卻見不到一個官員願意為此負些許責任。
政府不願意出錢出力,就把這一塊公共事務交由企業打理,還美其名曰“引入市場機制”,於是,政府既卸去了責任,對企業也無從監管,而地方民眾也就只能接受質次價高的供水公共服務。
説到底,不是地方“沒錢”,而是官員“沒心思”,不願意在這樣的“小事情”上耗神費力而已。發臭的,除了自來水裏的污水,還有令人難以忍受的官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