擱淺在石門外海的“德翔臺北”貨輪重油不斷溢出,3月27日風浪小,船東調度抽油船加速排油。 來源:臺灣《聯合報》
中新網3月28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北海岸貨輪破裂油污昨天(27日)往東飄移,臺“環保署”警示核一廠加強警備,船商昨天下午重啟抽油作業,預計兩天內抽完前、後半船體200余噸重油;由於貨櫃中還有過氯酸鉀等危險物質,學者提醒別過度晃動以防爆燃。
連兩天放晴,臺“環保署”與船商達成“加快腳步”共識,昨天下午5時安裝管線同步抽兩個油艙。臺“環保署”表示,順利的話,約48個工作小時可把船艙內重油抽完,接著再移除船艙內9個裝有過氯酸鉀、甲苯、腐蝕性清潔劑等特殊性物質貨櫃,今也會持續進行海岸巡查,若發現油污,會請船東立即派員清除。
“願意不計成本,扛起所有責任。”德翔海運發言人黃仁傑表示,從船體坐落的位置來看,貨櫃中的化學物質沒有立即爆炸的風險,抽油時重心也不會不穩;至於學者質疑的水底、船身底座資料,今天如果天氣許可,會派潛水人員調查。
臺“交通部航港局”表示,目前累計7個貨櫃落海,其中有2個未確定漂流位置,已協請船商進行水底掃描搜索,避免漁船不慎撞擊;另外,船體前半部的8個危險貨櫃已安裝AIS信標、燈光浮標以利追蹤。
昨天有民眾帶有機吸油粉協助除污,指吸油粉能吸附石頭上油污,加速效率,但現場指揮官孫忠耀表示,這些吸油粉雖是天然的,但灑在石縫中完全掃不起來,“豈不變成一堆垃圾球?”熱心雖好,但一定要聽從指揮官調度,避免二次污染。
“德翔臺北”貨輪擱淺漏油,漁民出海、漁港生意都受到波及,新北市政府漁業處表示,今將邀律師、“漁業署”與當地漁會協商,確認具體蒐證方式,除漁民損失外,也會請專家評估生態、資源損失,“一定要船東負責”。
臺灣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黃裕凱指出,油污造成的損害,屬於“無過失責任”原則,不論船公司有無過失,理論上都可請求賠償,以美國為例,油污責任限額高達10億美金;然而請求賠償需要相關證據左證,並非漫天要價。
[責任編輯:李瑞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