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下調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正逐漸落地。記者梳理髮現,目前已有河北、天津、福建、吉林、寧夏、青海、重慶等地出臺了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具體辦法。各地均明確了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的“天花板”。
圖源網路
下調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正逐漸落地。記者梳理髮現,目前已有河北、天津、福建、吉林、寧夏、青海、重慶等地出臺了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具體辦法。各地均明確了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的“天花板”。
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
4月1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從2016年5月1日起兩年內,規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同時由各省(區、市)結合實際,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中新網記者梳理髮現,目前已有河北、天津、福建、吉林、寧夏、青海、重慶等地出臺了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具體辦法。
在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方面,各地均明確了不得超過12%的“天花板”。如,天津明確自2016年5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比例由單位和職工各15%調整為12%。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上限為何確定為12%?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陸克華4月15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2005年建設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發佈的《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條規定,“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不應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對目前存在的超比例繳存問題,必須進一步嚴肅紀律,嚴格管理。
[責任編輯:李瑞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