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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開放大陸居民“落地簽” 刪除金、馬日限額

2014年07月29日 11:40:12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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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港將開辦“落地簽”、大陸居民經由“小三通”進入金門馬祖人數限額刪除、“小三通”停留時間將從原7天延長至最長4個月……為應對兩岸直航和金馬中長期發展規劃,14日,臺灣“陸委會”公佈了新修正的《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意在大幅擴大“小三通”的開放程度。

  大陸籍配偶及親屬可經“小三通”探親這次修正的辦法全面提供經“小三通”轉机的便利性。在臺的大陸地區居民以探親、探病奔喪等相關事由,可以由金門、馬祖或澎湖入出大陸地區。

  本次修法放寬後,最直接受惠應係在臺居留大陸籍配偶之父母及未成年子女,以及已在臺定居大陸籍配偶之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親人眷屬,皆可經小三通入出臺灣與金門、馬祖或澎湖,可便利大陸配偶及親人眷屬。

  開放澎湖“落地簽” 刪除金、馬日限額

  新修正的辦法擴大便捷式入境申請,即“落地簽”。開放澎湖(海港)常態化辦理“落地簽”,期能吸引大陸地區人士來澎湖觀光,但不得轉机赴臺。

  同時也開放港澳居民辦理“落地簽”,以吸引返回大陸福建探親之港澳居民(估計有數十萬人)到金門、馬祖、澎湖或轉赴臺灣等地從事觀光等相關活動。

  新辦法也刪除了大陸地區人民經“小三通”進入金門、馬祖公告每日許可數額之限制。由於兩岸已直航,而2008年也已開放大陸觀光、專業、商務、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及産業技術等人士可經金門轉机臺灣,且大多數觀光人士經“小三通”轉机,均安排在當地停留一日,“小三通”數額限制已無實質意義。因此刪除每日許可數額之限制,但增列人員總量管理,以與臺灣本島之管理一致化,期使交流有序化。

  赴金馬澎探親條件放寬

  由於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于2009年修正後,已大幅放寬大陸地區人民探親探病奔喪等之親等與停留期間,卻導致金門、馬祖或澎湖適用相同事由之規定反而限制更多,因此本次修法將限制放寬至與臺灣地區一致。

  新規放寬了探親之親等範圍及停留期間,由其父母、配偶或子女在金門、馬祖或澎湖設有戶籍放寬為其二親等內血親或配偶在金門、馬祖或澎湖設有戶籍。停留期間亦由每次七天六夜放寬為每次不得逾二個月。

  另外,根據新辦法,大陸人民經“小三通”的許可有效及停留期間也大幅放寬,其中許可證有效期間原15日或30日放寬為6個月,而在金馬澎地區的停留期間由原7天6夜,放寬15天、1個月、2個月、3個月或4個月不等(依事由不同)。另外,延期停留的許可時間也從不得逾7日放寬至15日。

[責任編輯:石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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