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蘭州西固區招商引資政策

時間:2008-08-04 16:03   來源:每日甘肅
稅收方面政策

    第一條對設在西固區符合西部大開發的國家鼓勵類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且其當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企業總收入的70%,由該企業自行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在2010年期間,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第二條對在西固區招商引資財政方面政策新辦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基礎産業的企業,且上述項目業務收入佔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經企業自行申請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內資企業自開始生産經營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財政方面政策

    第一條凡符合以下條件員之一者,企業自投産經營之日起,其上繳的增值稅區留成部分,由區財政實行“二免三減半”(先徵後返,前二年全額返還,後三年減半返還〈下同〉),所得稅區留成部分實行“三免五減半”:

   ①國內外投資者(含駐區投資者)新辦的生産型企業,稅收註冊在西固區,經區計委認定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和區科技局認定為科技型企業的。

    ②國內外投資者(含駐區投資者)對西固區各類企業以收購、兼併、租賃、參股等形式進行改組、改制、改造的,從合同簽定年度起,其新增加的稅收部分(以上年稅收為基礎)。

    ③原區內企業稅收註冊在區外,現又自願返回西固區進行稅收註冊的,或區外企業自願來區進行稅收註冊的。

    凡新辦的科技含量高、效益特別突出、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化項目,經雙方協商,可享受更加優惠的政策。

  第二條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稅收註冊在西固區的,自投産經營之日起,其上繳的增資稅區留成部分,區財政實行“二免六減半”,所得稅區留成部分實行"四免六減半"。凡是科技産品通過國家和省、市科技成果鑒定的企業,分別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第三條凡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從事農林牧副業産業化經營的,各種稅費區留成部分實行“三免五減半”,對建成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的,可享受更加優惠的政策。

  第四條凡在西固區新建的營業面積達到一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專業市場,自市場開業之日(含試營業)起,對市場主辦者上繳稅收區留成部分實行“一免二減半”。

   第五條在西固區新辦的流通、服務、餐飲等企業,投資規模(註冊資金實際到位額)在200萬元以上其上繳稅收區留成部分實行“一免二減半”。

   第六條凡在西固區新辦的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能源、交通、城市基礎設施、環境治理、旅遊等項目,其上繳稅收區留成部分,實行"二免三減半"。

其他方面政策

   第一條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全面清理不合理收費,堅決取消不符合規定的收費項目,嚴格執行"一證一卡"(收費許可證和企業交費登記卡)制,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借會議、檢查、培訓等向企業收取不合理費用,對彈性幅度較大的收費項目一律按最低標準收取。

   第二條對經過區以上人民政府審批新辦的專業和綜合市場以及其他各類批發交易市場,在一年試營業期內除市場主辦者收取一定攤位費外,其他單位免收一切費用。

    第三條在我區一次性投資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由經營實體且註冊資金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購置的建築面積8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的;連續三年累計在本區納稅30萬元以上的;連續三年累計接受本地區待業人員、下崗職工50人以上就業,並依法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根據本人申請,區招商局出具證明,經市招商局認定,由公安部門辦理本人及家屬和子女的城鎮戶口。凡在我區一次性投資5萬美元以上的港、澳、臺同胞和華僑,可指定其大陸的一名親友,經區招商局出具證明在我區落戶,包括由農村戶口轉為城市戶口,以上投資者子女入托、入學享受本區居民同等待遇。

    第四條凡是國內外來我區投資者,由區招商局全面實施"一個地點辦公,一個窗口對外"的"一條龍"服務,實行統一的限時辦理制度,落實“四公開一承諾”服務制度,即公開辦事政策,公開辦事內容,公開辦事程式,公開辦事人員;承諾服務標準和服務時限。

   第五條對引進項目、引進資金、引進人才、引進稅源人員的獎勵按區委發[2002]44號文件執行。

   第六條凡來區投資企業除享受本優惠政策外,同時享受國家和省、市制定頒布的優惠政策。

   第七條本規定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11月10日區委發[1999]59號《關於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加快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同時廢止。

   第八條本規定由西固區體改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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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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